熊高杰律师代理患者向凯里市某医院及武汉艾格某医院索赔20 余万元获法院支持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孟建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4日凌晨4点左右,患者母亲因羊水破裂,入住凯里市某人民医院,因医院没有及时做剖腹产手术,患者母亲羊水流尽,导致患者出现重度窒息、呼吸衰竭症状。2013年6月7日17点30分左右,患者紧急转入贵州省某医院进行治疗,住院两天,诊断为:婴儿肝炎综合征、肺炎、脑出血、缺血缺氧性脑病,但是贵州省某医院抢救不及时,延误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后于2013年10月27日病情进一步加重入住武汉艾格某医院,住院4天,并于2013年10月28日行“双眼PHACO+前段波切+后囊撕开术”手术,但由于艾格某医院治疗不当,手术失败导致白内障症状,无任何好转,留下后遗症,至今未愈。

  律师办案分析:

  本案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熊高杰律师接受患者的母亲贵州凯里人孙女士的委托,为其依法维权。经过分析,熊高杰律师发现三家医院中其实凯里市某医院的过错程度、责任程度应该是最大的,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其他两家医院的医疗过错责任相对较轻,但是却被凯里市的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时,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凯里市某医院竟然没有责任,显属不公。建议委托人将三家医院都列为被告到武汉法院进行起诉,就可以充分保障和实现以上目的,

  办案:

  一年半的时间把鉴定完成,结果也基本印证了熊高杰律师的判断,凯里市某医院承担主要责任40%到60%的责任,艾格某医院承担次要责任20%到40%(不过与伤残没有关系)。最终经过辩论与审理,法院也顺利的支持了熊高杰律师代理方的主要诉求,判决两家医院合计承担20余万元的赔偿,取得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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