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房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吗,子女出钱给父母买房算赠与吗

房产纠纷 编辑:金爽晨

一、男方买房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吗

在婚姻关系中,女方依法享有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的权利,因此,请求在房产证之上增设其姓名的行为是得到法律认可的,并且这种请求可依照相关法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对于已婚夫妇而言,若他们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仅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姓名,现欲将另一方的姓名同样添加至房产证之上,只需双方携带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关于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表,便可顺利完成房产证增设共有人的业务流程。

二、子女出钱给父母买房算赠与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所提供出的资金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归类为借贷或者赠予行为。

父母以及子女在法律层面上,应当被视为各自独立的民商事主体看待。

当房地产处于父母亲的所有权名下时,应当理解为这处房地产在法律意义上属于父母所有。至于子女所提供的资金,若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便可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反之,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出资行为,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就应被视为赠予行为。

三、未成年可以购买房产吗

在我国,未成年人亦可购置房产,然而鉴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依据相关法规,其购买不动产需遵守特定要求。具体而言,年满18周岁之前,需由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完成购房流程,并依法执行有关民事法律事宜。若是处于16至18周岁期间且拥有稳定的劳动收入来源者,或者认为自身已具备独立处理事务能力时,暂可不经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之手自行办理购房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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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未成年可以购买房产吗,孩子不到18岁房子能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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