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庞松

  一、起诉的条件

  A、刑事自诉

  1、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①、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③、虐待案;

  ④、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①、故意伤害案;

  ②、非法侵入住宅案;

  ③、侵犯通信自由案;

  ④、重婚案;

  ⑤、遗弃案;

  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⑧、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①、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②、在刑事部分已经由甲法院立案受理,民事部分由乙法院立案受理的情况下,如当事人要求移送审理刑事案件甲法院审理的,应先向乙法院撤回起诉(受理费应全额减免),再向受理该刑事案件的甲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撤回起诉的,应由受理民事部分乙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当事人向讼受理刑事部分甲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③、同一法院在刑事部分立案前,当事人就其民事部分已经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已经立案交民事审判庭审理的,若刑事部分立案后,如当事人要求刑事审判庭一并审理的,应先撤回起诉,另行向刑事审判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费应全额减免),当事人不撤回起诉的,则应继续由民事审判庭裁定驳回起诉,由当事人向刑事审判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在刑事部分的判决与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就民事部分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由受理该刑事诉讼的的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判决需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自诉人必须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用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必要的证据。

  B、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人;

  2、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的时间,应在提起刑事案件时起,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二、刑事自诉提交材料

  1、自诉状正本和副本

  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应记明:①、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者出生时间、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②、被告人犯罪事实,包括: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③、具体的诉讼请求(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④、致送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或者捺印以及具状时间;⑤、证据的名称和来源;⑥、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2、起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上注明证据名称、份数、是否原件、证明的对象等。证据材料的份数与起诉状的份数相同。起诉证据材料一般包括:

  ①、证明自诉人系受被告人犯罪行为侵害,有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公安机关的相关材料。

  ②、证明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或已达到法定的严重后果。例如:故意伤害案中的伤势鉴定为轻伤。

  ③、自诉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起诉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书。

  ④、受诉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据材料或事实依据。

  3、自诉人、被告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①、自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递交起诉状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如果自诉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递交法定代理人与自诉人的关系证明和法定代理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②、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经工商或职能机关登记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成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③、被告人是自然人的,自诉人应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等基本情况;被告人是本市居民且自诉人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应提供被告人的公安户籍身份资料。

  ④、被告人是单位的,自诉人应提供被告人的近期基本登记信息资料。

  4、送达地址通知书

  三、附带民事诉讼

  1、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者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所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无法获得精神损失费,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获赔精神损失费。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的情况作出判决。”如果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且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刑事部分,被告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故在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方面有所减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单独的民事诉讼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误工费,若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应当赔偿其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因此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得到的赔偿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多得多。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一审裁判中的民事部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第二日起十日内或在收到一审裁定第二日起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6、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四、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范本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起诉状

  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地、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损失***

  事实和理由:

  事实部分包括被告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危害后果等;

  原告人向***公安局申请处理,都以*****为由,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请求的依据:

  1、**公安局对**的询问笔录复印件一份,证实被告人对自诉人***故意进行殴打致使自诉人受伤的事实;

  2、*年*月*日**公安物证鉴定所出具的****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人故意殴打自诉人**致使自诉人受伤,其中**的伤情经**公安局物证鉴定书鉴定为轻伤,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实;

  3、自诉人**在**医院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案复印件一份,医疗费票据一份,证实被告人**殴打自诉人致使住院治疗以及支出相关医疗费的情况,自诉人住院*天,支出医疗费**元。

  4、证人证言

  5、公安出具的***能证明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6、******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及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起诉,请求贵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令被告人赔偿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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