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多少钱,超生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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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哪一年开始取消了
新人口计生法从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废除制约措施两方面着手,推动三孩政策落地
图/IC
文 | 《财经》记者 姚佳莹
编辑 | 朱弢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称“人口计生法”)完成第二次修订。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计生法的决定。现行人口计生法于2002年施行,在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进行过一次修改。而本次修法主要内容包括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同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新人口计生法调整了人口发展目标,将2015年版本“控制人口数量”的总体目标修改为,“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此外,部门职能随之转变,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管理部门由计划生育的行政部门,变更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相比于上一次修订,新人口计生法从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废除制约措施两方面着手,推动“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落地。
在三孩政策发布后,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相当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经济负担重、婴幼儿无人照料和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不敢生”的原因中,“经济负担重”的占75.1%,“没人带孩子”的占51.3%,女职工生育后工资待遇下降的有34.3%,其中有42.9%的受访者工资待遇下降超过一半。
新人口计生法提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同时进一步保障生育期妇女就业合法权利,为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此外,从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着手,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新人口计生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按照托育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而在破除生育制约措施方面,新人口计生法废除了社会抚养费和相关处分的规定。这意味着,施行了近40年的超生罚款制度成为历史。
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违反政策超生者则需缴纳相应的罚款,即“超生罚款”,尽管在上世纪90年代,其更名为“计划外生育费”,到2000年,又改为“社会抚养费”,但其惩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的本质并未改变。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规定,因此存在差异,同时各地征收的宽严程度不一。据《财经》记者了解,随着人口形势和相关政策的变化,部分地方尽管已经放松了社会抚养费的强制征缴力度,但在某些情形下,依然会动用这一权力。
一位曾在地方街道负责计生工作的办事人员向《财经》记者表示:“涉及到获取相关政府服务时,街道计生办都会要求超生人员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享受相关权益。比如拆迁安置,对于超生的拆迁对象,必须先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接受安置。这是此前街道的土政策了。”
那么,废除社会抚养费,是否意味着完全放开生育?并非如此。目前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并没有改变,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次日,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对《决定》进行解读时表示,三孩生育政策并不意味着全面放开生育,虽然生育政策在逐渐放宽,但是计划生育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还是要继续坚持。
“判断生育率在三孩政策之后还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可能不是放开后一两年就能看出来的,需要稳定的数据变化作为依据。如果放开三孩后,中国的生育率还是在低水平徘徊,甚至继续下降,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应该是未来的政策选择。”独立经济学家李铁此前向《财经》记者表示。
超生罚款退费最新政策
图片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官网。
新京报讯(记者 周依)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一对夫妻因超生被征收近32万社会抚养费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番禺区卫健局妇幼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专家表示,社会扶养费征收仍有法律依据,但各地可弹性处理,趋低征收。
超生三孩被“罚”32万 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番禺区这对夫妻因此前已生育两个孩子,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番禺区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
记者注意到,2019年1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显示,这对夫妻于2018年1月23日违反计划生育,城镇居民超生第一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两人各自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58799元。
这份决定书显示,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缴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查询发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月11日下午,广州番禺区卫健局妇幼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事,并介绍,目前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尚无更多进展。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显示,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有74起,均被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征收
此次事件中,这对夫妻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达到近32万元,被质疑是否过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8年5月31日作出修改,将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即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记者注意到,在广州市番禺区卫健局官网针对这一事件当事人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公告》中提到,征收费用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2933元,来决定的。
此次事件中夫妻两人各自应缴纳的158799元,即为52933元的三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介绍,“社会抚养费”始于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由开征于1992年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属于违反计划生育义务的法律责任,但不属于行政罚款,是对超生者具有惩戒性、对社会具有补偿性的行政性收费。“在老百姓心目中就是‘超生罚款’。”
“这涉及修法和执法问题。”王全兴认为,“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修法肯定是趋势。但在还未修法的现阶段,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声音:地方可适当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全面二孩”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一直受到热议。
人口问题学者黄文政指出,目前来讲,计生条例仍规定两个小孩,那么一旦超过,理论上还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黄文政同时指出,虽然国家层面还没有取消社会抚养费,但是地方有一定自主权,部分地区已实行弹性处理。
王全兴也认为,无论修法还是执法,都取决于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认识。“在计划生育仍然是基本国策的背景下,生育限制尽管会放宽,如‘三孩’,但不至于取消;只要有生育限制,就难免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当然征收标准可由各地方规定降低或增加弹性幅度。在修法之前,地方执法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弹性幅度内,适当趋低裁量。”
据媒体报道,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30余省份修订了计生条例,其中至少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天津、山东、河南、重庆、福建等地规定,征收计征基数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上海和北京没有给出明确的社会抚养费比例,均要求按照基数一至三倍征收。
链接:近年已有不少学者呼吁全面放开生育
基于中国当前的人口形势,不少专家呼吁全面放开生育。
近年来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进一步放开生育政策的建议。今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废除社会抚养费。
黄文政也是支持者之一。“我认为全面放开是迟早的事情,可能今年或者明年不会拖太久。”
但在王全兴看来,生育限制放宽要有一个过程,可以先有条件地放宽,如“特定情形下的三孩”再到“全面三孩”,全国不同地区也未必齐步走,可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系统性的问题,不宜一概而论。”
在调整生育政策本身之外,黄文政认为,如要鼓励生育,还有很多事要做,首先应通过提供托儿所、幼儿园这些普惠性服务,对育儿家庭提供补贴等方式,减轻大家养育的负担。
记者注意到,2019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曾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49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计划生育”的建议。
答复中提到,将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要素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影响,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新时代人口问题的中国方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新京报记者 周依
编辑 陈思 校对 杨许丽
超生罚款哪一年开始执行
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满足这4个条件之一,生育三胎也不用罚款了
还在计划生育提倡独生子女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冒险超生二胎,自从二胎开放以后,也有很多人超生三胎;一直以来超生现象都是存在的,因为还是有不少人对子女是有执念的,比如说一定要生儿子。一个家庭在已经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还生育第三个小孩的情况也是三胎,但并非所有的生育三胎都是不合法的,以下4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1、再婚家庭,已有两个子女的
若夫妻是再婚的,那么组成家庭时可能会遇到对方或自己已经有小孩的情况;比如说在结婚时双方都各自带了一个孩子、一方带有两个孩子而对方没有小孩或有一个小孩的,此时在家庭中至少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就属于已有二孩的状态。但是,夫妻间想要属于双方的亲生子女也是正常的想法,尤其是在双方年龄合适且有能力扶养三个小孩的时候,即使家中已有二孩,也是可以生育三孩的。这是合法生育三孩,因此也不会缴纳罚款,但是也仅允许生育一个小孩。
2、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在结婚时,夫妻一方带有一个孩子,而另一方没有孩子的,组成家庭后家中就已经有一个子女了,而之后若双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则家中就是已有两个子女了。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就是说再婚时家中只有一个前婚子女的,再婚夫妻允许生育两个共同子女。
3、家中有子女是领养的
虽然领养的情况不是很多 ,但也是有的,若夫妻原本因为某些原因选择领养了小孩,但是在之后又想要再生育小孩的,也是 可以的。若领养了两个小孩,那么可以再生育一个小孩;若领养过一个小孩后又生育了一个小孩,此时也是可以再生育三孩的。
4、家中有残疾子女
比如说,家庭中夫妻已经生育了两个小孩了,若两个小孩的其中一个或两个经过医学鉴定属于残疾儿童,比如说有先天性疾病很难存活或者身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会影响一生的。夫妻双方均需要接受医学检查,确认双方都没有遗传致残基因,确定已有子女的残疾或患病是后天导致的,就可以允许生育三孩;但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基因缺陷或遗传病会导致子女患病的,即使前两个孩子都无法像正常人生活,也不允许再次生育了。
超生带来的其实不仅仅是家庭负担,不是说只要孩子养的活就可以生,以前就因为很多父母为躲避超生罚款而不为子女上户口,让子女成为黑户影响一生。即使现在超生子女上户口已经不与罚款挂钩了,但实际上超生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那一笔罚款,不少父母因为超生的问题导致工作受到影响,毕竟超生在我国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因此,想要生育三胎之前,还是先看看自己满不满足合法生育三胎的情况,如果一定要非法超生,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超生罚款可以退的消息是真的吗
图片来源: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官网。
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一对夫妻因超生被征收近32万社会抚养费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番禺区卫健局妇幼科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专家表示,社会扶养费征收仍有法律依据,但各地可弹性处理,趋低征收。
超生三孩被“罚”32万 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番禺区这对夫妻因此前已生育两个孩子,在生下第三个孩子后,番禺区卫健局决定对夫妻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合计近32万元。
记者注意到,2019年1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番禺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显示,这对夫妻于2018年1月23日违反计划生育,城镇居民超生第一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两人各自应缴纳社会抚养费158799元。
这份决定书显示,被征收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缴费。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查询发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月11日下午,广州番禺区卫健局妇幼科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事,并介绍,目前法院已启动强制执行,尚无更多进展。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结果显示,2019年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有74起,均被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征收
此次事件中,这对夫妻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达到近32万元,被质疑是否过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8年5月31日作出修改,将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即按照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一次性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
记者注意到,在广州市番禺区卫健局官网针对这一事件当事人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公告》中提到,征收费用是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2933元,来决定的。
此次事件中夫妻两人各自应缴纳的158799元,即为52933元的三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介绍,“社会抚养费”始于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由开征于1992年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就其法律性质而言,属于违反计划生育义务的法律责任,但不属于行政罚款,是对超生者具有惩戒性、对社会具有补偿性的行政性收费。“在老百姓心目中就是‘超生罚款’。”
“这涉及修法和执法问题。”王全兴认为,“全面二孩”政策之后,修法肯定是趋势。但在还未修法的现阶段,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声音:地方可适当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全面二孩”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一直受到热议。
人口问题学者黄文政指出,目前来讲,计生条例仍规定两个小孩,那么一旦超过,理论上还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黄文政同时指出,虽然国家层面还没有取消社会抚养费,但是地方有一定自主权,部分地区已实行弹性处理。
王全兴也认为,无论修法还是执法,都取决于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再认识。“在计划生育仍然是基本国策的背景下,生育限制尽管会放宽,如‘三孩’,但不至于取消;只要有生育限制,就难免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当然征收标准可由各地方规定降低或增加弹性幅度。在修法之前,地方执法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弹性幅度内,适当趋低裁量。”
据媒体报道,自“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30余省份修订了计生条例,其中至少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天津、山东、河南、重庆、福建等地规定,征收计征基数三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上海和北京没有给出明确的社会抚养费比例,均要求按照基数一至三倍征收。
近年已有不少学者呼吁全面放开生育
基于中国当前的人口形势,不少专家呼吁全面放开生育。
近年来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进一步放开生育政策的建议。今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处罚政策,废除社会抚养费。
黄文政也是支持者之一。“我认为全面放开是迟早的事情,可能今年或者明年不会拖太久。”
但在王全兴看来,生育限制放宽要有一个过程,可以先有条件地放宽,如“特定情形下的三孩”再到“全面三孩”,全国不同地区也未必齐步走,可允许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系统性的问题,不宜一概而论。”
在调整生育政策本身之外,黄文政认为,如要鼓励生育,还有很多事要做,首先应通过提供托儿所、幼儿园这些普惠性服务,对育儿家庭提供补贴等方式,减轻大家养育的负担。
记者注意到,2019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曾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949号建议的答复》,答复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计划生育”的建议。
答复中提到,将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诸要素的关系,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互动影响,科学把握人口规律,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新时代人口问题的中国方案,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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