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怎么划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舒璇仪

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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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是什么意思

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

通讯员 李涛

近日,在荆州市滩桥镇便民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前,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发区办事处的“荆小登”工作人员正耐心倾听市民刘女士的诉求,看到刘女士焦急而又充满期待的眼神,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全力帮助她解决这一“有证无档”的历史遗留问题。

原来,2000年,刘女士在原江陵县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办理了位于滩桥镇的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21年其配偶去世,现刘女士到滩桥镇便民服务中心申办非公证继承登记。可经窗口工作人员查核,由于荆州开发区与江陵县行政区划多次调整,原登记档案管理、移交不规范,该房屋和土地的实物档案遗失、电子数据缺失,导致业务办理陷入僵局。

发证现场

据了解,今年以来,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创新建立“登联体·一线缔造”跨域联办登记联盟机制,开发区办事处成立“1名业务骨干+1名受理人员”的“荆小登”工作专班,采取每月进驻江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少于2天和滩桥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1天的“2+1”模式,定期下沉到一线窗口,常态化开展交流学习、业务协办、特色服务、政策宣传等,构建“部门联动、工作联办、业务协同、服务互补”的一体化服务新格局,解决江陵县和滩桥镇两地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路途远、往返耗时长和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题。

了解情况后,“荆小登”专班一方面协调江陵县住建、滩桥镇政府和资规等部门追溯经办记录、查找原始资料,利用现有物证效力形成证据链,确保权属来源真实准确。同时联合开发区资规、测绘部门开展实地查勘,完成不动产测绘、地籍调查,“修复”完善土地登记电子信息。另一方面通过现场公告公示的方式征询异议,在确认权属无争议的前提下,按照“有证无档”的处理办法“复活”了房屋登记电子信息,并采取以“信用承诺”替代缺失的亲属关系证明,指导滩桥镇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收集整理业务办理材料,快速办结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短短1个工作日后,为刘女士核发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以来,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建立起“登联体·一线缔造”工作体系,推行一线工作法,通过与13个乡镇社区互融互通和多向协力,开辟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就近办理登记联动互动新机制。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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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人

中新网贵州新闻5月15日电 (周燕玲)《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15日正式对外公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贵州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肖章杰在会上表示,贵州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

资料图:村民在贵州省赫章县松林坡乡驾驶农机进行田间作业。罗大富 摄

“为什么要这样明确?因为贵州省从1994年起,耕地承包期再延长5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为2043年。除贵州、西藏,全国各省市县区均在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肖章杰说,贵州省委2025年一号文件这样明确,就是要明明白白告诉大家,土地承包关系持续稳定,广大农民群众可以放心种地、放心生产经营。

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贵州提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方向,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肖章杰强调,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到“三个不得”: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来维护农民利益。所以,贵州省委2025年一号文件明确“按自愿互利原则推动土地流转”,同时明确“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能力,来破解贵州因地形限制“谁来种地”的难题。

推进改革同时守好政策底线。贵州提出,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进城的进得放心、留在农村的留得安心,农民在城乡间可进可退。

肖章杰说,对宅基地,重点要把握住“一个不能、三个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杜绝通过各种名义为退休回乡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所,严禁变相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以撤并村庄、合村并居的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完)

土地登记规则全文内容

5月6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泰安市关于征集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线索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泰安市关于征集

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线索的公告

为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因历史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住宅。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1.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2.存在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的;

3.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

4.已列入国家、省相关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明确予以拆除或收回等情形。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据等);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事宜。其他问题可通12345反映;

(四)仅收取复印件。

四、反映渠道

(一)填写“附件”通过邮寄、邮箱或电话反映

(二)网站反映

登录“山东省政府”网站,进入“政务服务”中“特色创新”板块,在轮播中找到“山东省土地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监管系统”,点击进入实名认证后可反馈问题。

附件:泰安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为公开件,联系人: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8297923)

附件

1、不动产坐落:填写购买房屋地址。

2、房屋类型: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等。

3、是否有购房合同及发票:如有购房合同发票,请另外作为附件上传。

4、开发企业的联系方式:如您知晓开发企业联系方式或办公地址,请填写,不知情可不填。

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土地登记申请书

来源:人民网

“来,都先喝口茶,消消气。一家人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可别再伤了和气。”近日,在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集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森一边给围坐在调解桌旁情绪激动的众人递上热茶,一边轻声安抚。一场多方联合调解,就在这温馨的氛围中开场,而背后,是三兄弟持续数年的土地纷争。

事情得从多年前说起。1994年,单某和父母同住,一家共分得9.9亩土地。大哥单大(化名)、二哥单二(化名)各自成家后,分别分到了土地。年迈体弱的父母把1.8亩地交给单二耕种,其余地也让单二帮忙打理。2008年母亲离世,土地重新分配,三兄弟各有了新的份额。2011年父亲去世后,土地分配的遗留问题逐渐暴露,为矛盾爆发埋下了隐患。

2016年土地确权登记时,单某和单大不在家,只有单二参与。结果,单二耕种的1.8亩地确权在他名下,其余土地归单某。当时看似风平浪静,几年后却成了纷争的导火索。

2022年,当地推行“小田并大田”政策,矛盾彻底爆发。单某认为父母的土地应全归自己,单二却坚决要保留那1.8亩地。村里确定单某耕地亩数后,单大和单二均不认可,自行从争议的地块各划出一部分耕种。

此后,三兄弟在争议土地上展开“抢种抢收”的拉锯战。2023年午收,单二和单大抢先收割争议地块部分小麦,单某的妻子发现后心急如焚,以两个哥哥盗窃小麦为由,向派出所报警。因土地权属不清,派出所没有轻易将此事当作刑事案件处理。村镇干部组织调解期间,单二和单大又抢种玉米,矛盾不断升级。

单某将两个哥哥告上法院,要求排除妨害、赔偿玉米损失1万余元,同时要求村里明确土地权属。

村里把诉争土地落实在单某名下后,反而进一步激化矛盾。单某的妻子再次向派出所报警,两个哥哥随即被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

一审法院考虑到,在当地,父母有将户内土地平均分给儿子耕种的习俗,便以土地权属不确定为由,驳回了单某的起诉。

单某不服,上诉到淮北中院。二审开庭时,他提交了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延包合同,证明自己享有父母户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证据遭到单大和单二的强烈质疑。

庭审时,李森认真倾听各方陈述,敏锐捕捉每个细节,全面了解事情经过和争议焦点。庭审结束后,他深知这起纠纷不仅关乎土地权属,更关乎兄弟亲情的修复,也是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若处理不当,矛盾将“一发不可收拾”,影响家庭和睦与基层治理。

于是,李森先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兄弟三人沟通。找到单二时,单二一脸烦躁,李森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单二啊,我理解你对这片土地有感情,种了这么多年。但兄弟情分可比土地重要多了,为这点地闹得兄弟反目成仇,值得吗?咱可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李森的话如春风化雨,单二紧绷的脸舒张开来,表示愿意将1.8亩地让给单某。

接着,李森找到单大,单大皱着眉头,满脸倔强。李森真诚地说:“单大,咱们讲道理,一直僵持下去,问题解决不了,兄弟关系还会越来越僵,最后‘水火不容’。大家各退一步,和和气气过日子多好。”单大沉默许久后说:“法官,单某要我出赔偿款,我实在接受不了。”

单某的妻子一见到李森,满脸委屈地诉说这些年的不易。李森耐心听完后劝道:“嫂子,我知道你们委屈,但咱们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现在大家都有调解意愿,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

单某和妻子商量后,同意调解并撤销刑事控告,但要求单二和单大赔偿粮食损失5000元,同时要赔礼道歉。

经李森沟通,单二同意出2600元,剩下2400元应该由单大出。单大坚决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

过了一段时间,李森再次深入村里。在村委会,他了解到村里类似矛盾只要有一方让步就能解决,可这三兄弟都特别难沟通,是全村唯一没协调好的土地纠纷。

为打破僵局,李森想到他们的姐姐或许能帮忙。在他建议下,单二委托大姐劝说单大。大姐苦口婆心,终于做通了单大的工作,单大同意支付2400元赔偿款。李森立刻起草调解协议。

此时,意外发生了。单某变卦,不同意撤销刑事控告,提出若要撤销刑事控告,赔偿数额要加到1.5万元。这让李森措手不及,单二和单大更是拒不接受。

面对这一情况,李森决定组织一场“面对面”调解。邀请双堆集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民警及村两委负责人参与,三兄弟的两个姐姐也来见证。

调解开始,李森给大家倒上热茶,说道:“大家先消消气,喝口茶。都是一家人,家和万事兴,别再钻牛角尖了。”

众人喝茶后,气氛缓和了些。

李森严肃又温和地说,兄弟之间为这几亩土地成为仇人,太不值当。他讲了六尺巷的典故,劝大家互相礼让。

镇政府负责人也劝说单某的妻子:“妹子,看在亲情的份上,以和为贵,别再提高赔偿款了,‘冤家宜解不宜结’。”

单某的妻子听后,态度不再强硬,说:“赔偿款我不坚持加了,这么多年我就是委屈。只要他们真心赔礼道歉,过去的事就算了。”

在法官见证下,三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单二和单大认可单某和村委会签订的新承包合同明确的土地10.74亩,共同向单某赔偿5000元。单某及妻子决定不再追究两个哥哥的刑事责任。

这场持续数年的土地纷争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单二感激地对李森说:“感谢李法官,把我们多年的纠纷化解了,我心服口服。”

单某的妻子也说道:“谢谢李法官,折腾几年的矛盾终于解决了,我们能安心过日子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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