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股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股票婚后升值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鲁黛黛

婚前股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财产的表现方式除了银行存款、房产、家电等实物性财产外,还有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股票等财产形式。在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怎么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来分,还是个人财产由一人所有?

与之相关的法律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理解股票增值?关于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得看如何理解股票的增值。如果股票账户一直没动过,则股票的增值为自然增值,是市场的结果,依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六条,为一方的婚前财产,由其一人独有。如果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此时的股票是否增值取决炒股人的管理能力,需为之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与之相应的意味着夫妻中的另一方在其他方面付出更多,比如子女的养育、家庭生活的打理。典型如一方为职业炒股人的情形。此时,股票的增值应理解为投资经营的收益。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股票的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为了证明股票账户一方在婚后进行过操作与管理,通常是向法院提供股票买进卖出的操作记录(一般是向法院申请调取)。但也不能据此简单的认为有股票买进卖出的操作记录,就是在进行投资管理。有法院就在判决书中写道:“虽然吴某在婚后对所持有的股票有买入和卖出的行为,这种买入和卖出相对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通过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和比较对上市股票进行操作而获得增值而言,更多的是对股票权利进行的处分,不能直接达到股票在公司上市后出现的增值规模和效果。故吴某婚前所持有股份以及增值部分应当作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此案中的吴某并非上述所列举的职业炒股人的情形,其所拥有的股票为员工股,其卖出买进也仅限于公司内部,股价为公司内部的参考价。[详见(2017)湘12民终503号]

总的来说,一方婚前的股票婚后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关键看在婚后是否进行过买进卖出的操作管理。如果没有,通常来说是个人财产。如果有,那就要看这种买进卖出的操作管理是否是基于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和比较来进行(即通常所谓的炒股),如果是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则为个人财产。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婚前股票投资婚后增值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增值

婚前投资股票婚后收益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升值

婚前股票 婚后收益

婚前股票婚后变现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收益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增值

婚前买的股票升值了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