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发不出工资怎么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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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哪些
事业单位按财政供养方式区分为三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都由财政兜底或负担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则完全靠自营收入或收费留成维持正常运行,各项支出均不在财政预算盘子之内。从这个角度理解,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实只是有事业之名,并无事业之实,随着近年来的改革,陆续被改为国企,已经非常少见,既使有,大致也集中在这些领域:
1、政府所属宾馆、招待所、后勤营收机构。这类单位多数已改企,部分因为历史和客观因素没改,仍保留自收自支性质。小公单位下属一个招待所就是这种类型,单位只有四个人,一年有两百多万的收入,上缴资金后留成部分发工资绰绰有余,他们都希望改企。
2、政府部门下属的主要职能是经营和收费的服务机构,如公证处,部分律师事务所,殡仪馆(有的地方是差额甚至全额)。
3、市政建设部门部分二层机构,如园林绿化,供水,设计院,规划院等。这些单位都有收费职能,可以自给自足,但又履行一定的公益职责,很多保留了自收自支事业属性。
4、部分文化出版机构,如剧院、出版社等,过去由于历史原因,这类单位都被列入事业单位范畴,但由于没有多余的全额或差额编制置换,为了体现政府对这些部门的“重视”,于是很多地方都将这类单位核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无论哪种类型,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2020年底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一例外都要改企,剥离出事业单位范畴。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属于公职人员吗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和自筹、自定编制殊途同归,本质上一样,但在编制认定上略有不同事业单位编制类型按照财政供养方式分三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全额拨款即由财政全额列支单位运转费用;差额拨款即财政列支单位运转部分支出,其它的由单位经营或收费职能弥补;自收自支,顾名思义就是财政不拨款,单位运转全部由自营或收费解决开支。这三种编制的共同点,就是都经过编制部门认定并登记,属于国家承认正式编制,符合条件可以在体制内相互流动(自收自支调差额或全额,包括差额调全额,都属于逆向流动,转换编制都需要经过编委会,难度系数相对较大),属于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类型上常见的编制。
而自筹或自定编制就不一样了。
按照编制管理权限,地方使用的行政编制包括事业编,都是经过省级部门核定并分配给市县使用的,有固定的配额、职数,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市县两级并无增编或减编的权限。由于编制总量限定,地方特别是基层的县区事务又逐年增加,导致人少事多,无法更好地承担和开展业务工作。为了解决编制的空缺,一些地方于是采取了折中的办法,经报当地市级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统一后,自行核定了一部分自筹自定编制,用于招录人员填补空缺。这部分编制经费由地方或单位自行筹措,编制只是在市级或县级编制部门备案,没有上报省级编制部门认定注册,只是地方自行核定、自行使用的“小编制”,如同房产权的“小产权”。换而言之,自筹自定编制,只在地方适用,并不具备全省甚至全国通用的法定效应,不能作为调动、提拔的参照,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能算真正的事业编制。
自收自支和自筹、自定事业编制,一般都使用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改革的要求,这类单位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转企,取消编制。这意味着,自收自支、自筹、自定事业编制将被全部清理,退出体制范畴。今后,事业单位只有两种单位: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编制上也只保留两种,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自收自支、自筹、自定编制将不复存在,退出历史舞台。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调动到全额事业
在我国,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拨款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三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益三类),这三类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上很少流通,我们周围经常听到的事业单位大多是前两类,至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家则了解得比较少,因此,今天小编和网友们扯扯这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些事情。
首先,这三类事业单位是按照财政拨款的不同而进行分类的,但是有些东西还是相同的,比如他们的工资基数以及绩效额度,都是在政府的批准下才可以发放的,只是对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来讲,相关的工资和绩效,需要你去找钱,找到了以后才可以发放,但也不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这些都是要经过上报批准的(我们这就有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发的过于多,最后被勒令退款)。
而之所以将有的事业单位划分为自收自支,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有的事业单位本身就是提供有偿服务的,其收入足以维持本身的运转,但是这样得有偿服务,交给社会来承办的话,又会出现其他意料之外的情形,从而降低了社会公信度,带来不好的影响,还有就是有的地方,社会组织没有相应的资质来承担一些事务,因此才会设立相关的事业单位来承担相关事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多是以前设立的,现在存在的都属于遗留,随着改革的进展,会慢慢消化的),比如一些设计院、检测中心、质量监督站等等,都是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且不宜将其推向市场。
其次,上面说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按照经费来源划分的,而且网上经常流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其管理模式就是企业的管理模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你也是事业单位,再这样的大前提下,只是因为经费来源不同,因此才有这些分类,但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招人、用人也是遵循事业单位的那些制度的,比如“逢进必考”原则(其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效益一般都是很不错的,出现离职的情况算是很少的,至少比教师行业少),而且其人员的身份也是事业编制(自收自支编制),执行的一些政策和事业单位类似,同时,其员工的管理也是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进行的,作为自收自支单位的一把手,一般情况下,对于员工的处理,也仅限于业务方面,至于人员的去留,只要你不犯错误,肯定不会辞退你的(都是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来管的)。
最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改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大部分会根据情况转为企业,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会转为全额拨款,这些都是说得多了,不过在改革中,有些单位仍然要求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这样的话,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其就可以承担相应的公益事业,而人员保留企业管理方式,比如目前的房管局,在有些地方就是采取这样的方式。
以上就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一些知识,不对之处请指正,欢迎网友们一起交流。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可以经商吗
事业编按财政供养性质区分,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主要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辅助和支持职责,无法由市场配置资源,即不能也不适合创收,用以解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因此必须由财政全额拨款“买单”。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公务员)的财政供养方式一样,都是财政全额负担,工资待遇相差不大,公务员因为有车补和年终绩效,收入比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略高。
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主要分布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特点是有经营或收费职责,可以创收,同时又承担了较多的公益服务职能,无法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因此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财政拨款支持,综合自营收入和财政拨款用以支付员工工资和福利,即差额拨款。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绝大部分将保留在事业单位,维持现状不变,极少数人或因单位改制转企(主要是部分效益较好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收费或经营,按照规定将剥离其公益职能改企),变为企业人员。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创收给员工发工资福利,单位运转经费不列入财政预算,政府不予拨款支持。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此类编制人员绝大部分将随单位改企转为企业人员。
至于公益岗位,是政府部门招录的公益服务辅助人员,没有编制,不算体制内人员。但公益岗位人员的工资由财政支付,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核定,外加部分䃼贴发放,工资总额大致为在编人员的一半不到。像政务窗口服务人员、辅警、机关保洁安保人员等,均属公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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