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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黄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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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7日(记者 康蒙)“美丽的南丰欢迎大家,有梦有戏的抚州欢迎大家。”今天上午,在长沙举办的南丰县第五届“桔园游”宣传周推介活动上,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勇向广大长沙市民发出热情邀约,共赴一场甜蜜的蜜桔盛宴。

“抚州旅游资源丰富已面向市场推出了戏剧游、禅养游、山水游、古村游、红色游、研学游等8条浓缩了精华的旅游精品线路。” 陈勇表示,“真诚希望各位朋友到这片底蕴深厚、山川秀美的土地走一走、看一看,共同感受文化独特魅力、共同感受秀美山水风景、共同感受千年古镇古村。”

有着“中国蜜桔之乡”之称的南丰县,蜜桔种植面积达70万亩,年均产量达26亿斤,是世界宽皮类柑桔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和产量最大的区域,远销40多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和出口国家数全国第一。

据介绍,南丰县定于今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举办第五届“桔园游”活动,11月10日上午举行“桔园游”活动启动仪式,届时还将举行纪录片《遇见·桔子红了》首映礼、曾巩文化研究会成立大会、南丰县2018年度“桔园游”暨江西广播电视台影视旅游频道春节晚会选拔赛抚州市启动仪式、双十一南丰蜜桔购物节、“热气球看桔海”飞越等精彩活动。

近年来,南丰县围绕全域旅游发展,依托南丰蜜桔产业这一资源优势,将蜜桔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 “桔园游”旅游点,开发了一批复合型乡村旅游产品,设置了生态山水游、休闲体验游、文化研学游、康体养生游等多条精品旅游线路,成为“江西风景独好”旅游品牌的又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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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在线

近日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通过研判

成功锁定涉嫌故意杀人的

外地命案逃犯赵某

并与当地警方合作将其抓捕归案

至此

一起长达22年的命案终于告破

蓄意纵火引血案

2001年7月,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赵某伙同他人在一小卖部故意纵火,致使两人死亡。案发后,赵某畏罪潜逃,不知所踪。随着案件的侦破,相关嫌疑人相继落网,但此时的赵某如同人间蒸发,音讯全无,追逃工作陷入僵局。

追凶22年终落网

2023年,江西省公安厅下发了一批逃犯名单,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对接湖南衡阳、邵阳等地,4月11日,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加大命案积案侦破力度,并迅速启动“破案工厂”机制,统筹各类侦查资源开展线索追踪,掌握了命案在逃人员赵某的相关信息。经过分析,发现在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有赵某的活动情况。

随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联合邵阳市警方立即开展抓捕行动。4月13日下午,经过3小时的摸排,一举将赵某抓获归案。

一时冲动毁终生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赵某供述,案发后他便潜逃至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某地,在当地做了上门女婿,并育有儿女,为了躲避警方追捕,一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这些年来我从不敢回想22年前发生的错事,每天都在担惊受怕之中,害怕被警方找到,更害怕被妻儿知道我是逃犯。”赵某在审讯室痛哭流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中国普法、中国消防、中国反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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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局部暴发、多点散发和高频续发“三期并存”的高发态势。尤其是1月8日天津报告了20例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本土确诊病例,至少传播了三代,感染源头暂时不明。2022年春节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精准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让全县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外防输入管控

1.所有入境人员、跨省出行人员以及其他重点人群在来(返)丰前应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备。各单位、乡镇(城市社区)、村组(社区)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对省外来(返)丰人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不漏一人。

2.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来赣后,由属地到第一入赣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立即实行闭环管理,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的其他非疫情县级行政区旅居史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丰,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上管控均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计算。

4.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返)丰人员以及在省外从事冷链、物流等重点行业务工返乡人员(非高风险岗位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丰,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省外从事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以及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自脱离岗位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5.从事营销、采购、商业推广等商业相关岗位人员,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跨省旅游团队领队、导游、司机等随团人员来(返)丰后,按“应检尽检”原则在72小时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6.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丰人员按“应检尽检”原则,在抵丰后24小时内尽早开展1次免费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7.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国际快递、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

8.发热患者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患病期间,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聚集性场所等。

9.健康码“黄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严格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三、加强人员出行引导

10.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边境陆路口岸城市,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备。

11.人员出行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省内低风险地区可有序流动。

四、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12.宾馆酒店、交通场站、景点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电影院、KTV、酒吧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规范探视和陪护管理。养老福利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要封闭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加强对来(返)丰人员的查验和重点人群的规范处置。

13.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和集体用工单位对本单位人员及省外来(返)人员要严格落实排查报告责任,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不安排中高风险来(返)丰人员上岗,在封闭场所不安排高密度人群作业。节后复工过程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核酸检测和登记审核工作。

14.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教育引导学校师生员工春节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

15.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物品。

五、加强聚集活动管控

16.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举办方或组织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50人以上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500人以上活动要逐级报主管部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17.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社区)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六、加强监测预警报告

18.全县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作用。核酸检测机构严格执行“逢阳必报”要求,检出阳性标本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报告。

19.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要实名登记信息,及时报市场监管部门,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信息至所在村委会(社区)做好追踪随访。

20.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患者,要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并在1小时内将人员信息向所在乡镇(城市社区)报告。

21.省外来(返)抚或其他风险人员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居村委会(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告。

七、加强“五方”责任落实

22.各乡镇(城市社区)、各部门、各单位等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3.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乡镇(城市社区)、部门、单位、村组(社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对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的,或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规定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鼓励提供重点地区来(返)丰人员线索,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施行。如发生本土疫情,将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南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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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29名,急需紧缺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或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仅限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要求:报考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时间必须为报名结束前。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4、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向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12月20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3226133。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nfrsrcg@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 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至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及报名所需材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人才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对应聘人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包括试用期),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面试程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试讲和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10分钟,备课3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拟引进资格。根据应聘人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对面试成绩达标却未入围的考生,均纳入我县人才引进后备库,待新增岗位需求与人才专业相匹配时,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可直接按照相关程序录用。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抚州市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对招录的管理岗高素质人才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合格的,可直接享受八级职员待遇。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送达至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70分以上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选名单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nf.gov.cn/)、“南丰发布”、“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材料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招聘资格。

4、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引进工作程序,参与引进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南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4-3226133


附件1:南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南丰县2022年引进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3:南丰县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



来源:中共南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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