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柘荣县彭某房屋保全证据公证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吕安
【案情简介】

2020年6月9日,当事人彭某需要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向县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经了解,当事人彭某在柘荣县有一处房产,作为工作室使用。6月初,该房楼上的邻居开始装修新房,由于工人操作不当,水管漏水,殃及彭某的房屋。在彭某发现有漏水现象时,已经通过微信联系楼上业主,告知其新房可能有水管没有封好,导致漏水。楼上业主不以为意,觉得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后来,由于漏水情况越来越严重,直接渗透到彭某的工作室包括玄关、吊顶、二楼地板在内的多处地方,甚至出现滴水、积水的现象。彭某再次联系楼上业主,对方承认确实是因为自己家装修不当导致彭某工作室多处泡水。彭某也将双方协商过程摄像留证。然而,后来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对方认为他们已经将漏水的水管封好,不再漏水,彭某家的滴水和积水已经处理好了,只需要将外墙、吊顶表面重新处理一下。但是彭某不能接受,彭某表示她的工作室很多部件都是用木材打底的,这样的泡水不单单是让她工作室的墙面、吊顶等地方发黄发霉甚至墙纸脱落,里面的木材可能会因为这样一次泡水导致腐坏,需要重新拆除装修。

在受理了彭某的公证申请,6月9日下午,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和彭某一同前往彭某工作室,进行拍照和摄像,做好工作记录,对其工作室现状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而后,回到公证处,对彭某浏览其手机中的视频文件、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彭某,女,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福建省柘荣县某路某号。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彭某向我处申请对其所属的房产现状情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请人彭某与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XX于XX年XX月XX日下午一同前往申请人彭某坐落于柘荣县的房产,由公证员助理XX操作使用Nikon D5600数码像机对坐落于柘荣县的房产现状情况进行拍照及录像。操作结束后本公证员将公证员助理XX操作所得照片和录像视频刻录到光盘封存(详细过程见《现场工作记录》)。公证员助理XX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一份共两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在场人彭某和本公证员、公证员助理王某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共XX张均系本公证员使用公证员助理王某现场操作所得照片冲印所得;本公证书所附光盘的内容均为现场操作和录制所得。

附件: 1、《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XX页。

2、照片冲印件一份共XX张。

3、光盘XX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柘荣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二0年六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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