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陈某与胡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平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王洁盈
【案情简介】

2018年新年上班第一天,平邑县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来了兄妹三人,希望能够帮忙调解女孩陈某与其原男友胡某婚约财物纠纷。

在跟陈某兄妹三人沟通后得知,兄妹三人为某街道某村人,家庭比较贫困,但兄妹三人都很争气,大哥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二哥在读研究生,妹妹陈某大学本科毕业。陈某在大学期间同小学同学胡某谈恋爱,如今陈某大学毕业后,未能如愿考上研究生,家里人希望她能与胡某断绝关系,安心学习,考取研究生,并且陈某也愿意同胡某分手,不想再继续恋爱。但是对方胡某家人却以恋爱期间花费应由陈某承担为由,多次上陈某家中闹事,造成很坏影响。

【调解过程】

了解相关情况后,调解员感觉到此事虽然并不复杂,但目前没能见到当事人胡某,不能仅仅听取陈某兄妹三人的一面之词。为了全面准确掌握事情全貌,调解员电话联系了胡某,胡某表示事情并不像陈某兄妹三人描述的一样,还有很多其他情况,希望第二天来调委会陈述全部经过,并且同意调解。

就这样,第二天双方当事人按时到调委会接受调解。胡某、胡某哥哥、胡某母亲三人分别向调解员讲述了事情经过。胡某跟陈某恋爱三年多,期间陈某在重庆上大学,胡某一家都在上海开饭店,双方恋爱期间胡某家里很支持他们的恋爱关系。因胡某是小学文化,并且腿部有些残疾,而女朋友陈某既漂亮又有学历,性格也很好,所以陈某在校期间,很多学习、生活用品,包括笔记本电脑、电动车都由胡家购买,甚至陈某大哥结婚时,拿不出足够的彩礼钱,都是由胡家拿出6000元予以资助的。但是胡某每次给陈某资助都是给付现金,没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他们认为很多给陈某的钱,陈家兄妹拒不承认,所以胡家才两次前往陈家讨个说法,并非向陈家兄妹所说的去她家闹事。而且陈家兄妹也报了警,派出所也能证明,当时并未出现过激的行为,仅仅是在陈家讨个说法,希望分手可以,但是一定把帐算清楚。

至此,全部理清了纠纷的来龙去脉。该纠纷是一起因恋爱期间产生的花销,分手后双方对花销费用协调不一致产生的纠纷。只要理清了花销内容,并且数目能够获得双方认可,该纠纷就能顺利化解。但是,矛盾点就在于时间跨度太长,三年间的花销双方都不能给出一个具体明细,调解陷入了僵局。

经过协商,调解员提出一个解决办法:由调解员帮助当事人理清账目,给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数目。当事双方各自商量后,表示同意按此办法进行。

调解员看到这个转机,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调解员先向陈家兄妹了解花销数目,陈家兄妹表示,事已至此,愿意赔偿一些,但是给付钱物的数目,双方都说不出具体数来,况且很多钱都是当时胡家要求陈某从重庆飞往上海(胡某打工地)的路费及住宿费,不能承担。而且陈某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也都花在了胡某身上,这笔钱应该相抵了。陈某能出的就是彩礼钱还有陈某学车的学费,电脑、电动车直接还给胡某。调解员反复做陈家兄妹工作,告诉他们电脑,电动车都是消耗品,不能用完就还了了事。既然想要进行调解,就得拿出一些诚意,该退钱的退钱,该折现的折现。经过反复劝说,陈家兄妹同意按照电脑当时购买价折现,但是电动车买的时候就是二手的,也没骑过几次,不能折现,直接还给胡家,剩下的最多能赔偿14000元,而且还完钱后,胡家人要立下字据,坚决不能再去闹事。

接着,调解员又跟胡家人做工作。开始胡家坚决不同意,认为这个数目太少了,根本不足以弥补他们的损失。对此调解员耐心解释到:男女双方恋爱,本就是自由意志,双方产生的经济来往,尤其是转账资助、购买电脑等行为法律上讲属于赠与行为。假如陈家兄妹以赠与为由不给赔偿,也只能吃下这个苦果,如果再将矛盾激化,不仅时间上拖不起,更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权衡利弊后,胡家人同意接受这个调解结果,但是要求这笔钱一周之内就得到位,因为一周后,他们要外出务工。调解员跟陈家兄妹协商后,他们表示愿意尽快筹钱,并在调委会的见证下将钱转给胡家。

【调解结果】

2018年3月1日,当事人双方到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陈某一次性返还给胡某恋爱期间所有花销(包含但不限于:陈某哥哥彩礼钱、陈某学车费用、购买笔记本电脑费用)共计14000元整,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周内付清。

2、陈某返还胡某为其购买的二手电动车一辆,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周内交还。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相互尊重,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就此事主张任何要求。

【案例点评】

案例中,双方就恋爱期间花销这种糊涂账各执一词,难以平衡时,需要安顿好双方情绪,尤其是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产生激烈口角,更需要调解员能够安下心来,倾听双方对此事对看法,必要时需要将双方分开,抓住任何一方松口的机会,逐个调解,更加地主动做好法律上处于不利一方的(案例中胡某恋爱期间对陈某的所有花销,均可以理解为对陈某一方无偿赠与关系)思想工作,让他们能够在调解中尽量多退一步,最终得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答案。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但是现实生活中强扭的瓜毕竟不甜,恋爱双方能够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个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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