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就可以被强拆吗,安置补偿协议 合同有效期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穆可清

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后,就可以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吗?“当然不是”如果征收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给予被征收人补偿的,那么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后续的征收工作就与被征收人没有关系了。如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在签订完补偿安置协议后并没有及时履行补偿义务的或找些理由拒绝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的,就不可以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否则,就是违法强拆行为。

被征收人也要注意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如果各项补偿费用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不要交出土地或是房屋,一定要等补偿安置全部到位之后再交出土地或是相关证件,否则自己日后的生活无法保障。这时可能征收方会铤而走险选择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针对征收方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形也是违法的,强制拆除房屋是有法定条件的,不是征收方想拆就能拆除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作出补偿决定是必经程序,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没有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亦没有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已经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的,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还合法吗?如果补偿安置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则是不合法的。如果被征收人已经拿到了部分补偿费用或是拒绝接受补偿安置的,被征收人拒绝交出房屋或土地,若征收方直接强拆房屋同样也是不合法的。因此,只要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没有落实到位,征收方若想尽快拿到土地完成征收,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强拆或是占用土地,否则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不管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均应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由相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相关部门是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综上,即使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了补偿安置,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之前,也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不能自行直接实施强拆行为。实践中,如果大家遇上征收方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强拆房屋的,一定要依法维权。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私信留言咨询,我们会及时安排专业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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