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执行人多久消除,法院被执行人可以坐高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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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执行工作是司法公平正义得以兑现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配合。
近日
成都法院依法对一名被执行人
辱骂执行法官、妨碍执行工作的行为
作出罚款的处理决定
"
前情提要 >>>
2015年,付某向张某借款12500元,归还了2000元后就没了下文,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剩余欠款。
经法院判决,付某应归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0629元。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新都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张某、被执行人付某沟通,双方一致达成了于今年3月底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
但是!!
到了4月初
被执行人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法官的多次致电也都被挂断
后面干脆不予接听
在此情况下
执行法官查询到
他与第三人蒋某系夫妻关系
且有夫妻共同财产
▼
遂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付某配偶蒋某名下限额10629元范围内的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冻结,并将情况告知蒋某本人。
没想到,“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付某竟主动打来电话。不过,这次他十分不满,态度恶劣——
你有啥子权利冻结我老婆的账户?
根据法律规定,她和你是夫妻关系,我们可以依法冻结你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
那你们咋不跟我联系,谁叫你联系我老婆的!
我们冻结了你配偶的账户,自然需要告知她本人。另外,当我们联系你的时候你并不配合,甚至屡次挂断电话......
我......我以为是骚扰电话,当然不敢接!
今年1、2月份我都用这个号码跟你进行过联系,你现在说这是骚扰电话???
自知理亏的被执行人付某彻底“破防”,竟开始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详细内容因过于不文明,此处省略xx个字
):
在司法惩戒面前
被执行人付某的态度
来了个180°大转弯
不仅连忙为自己刚才的行为道歉
甚至表示愿意主动履行
▼
半小时后,申请人张某将付某所在的位置告知了执行法官,并约其到法院进行面谈。
当天中午,已来到法院大门外的被执行人付某却迟迟不愿进门:
我进来你们肯定要拘留我,我不进!
执行法官见状,带领法警强制将其带入“警示反思区”,严肃训诫道:
因你辱骂法官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今天决定对你进行罚款!若你仍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听罢,被执行人付某再次冷静了下来,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他当场写下道歉信并交纳罚款,同时主动向申请人张某还款。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
执行法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任何辱骂、威胁、诽谤执行法官,阻碍、干扰执行工作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人民法院将坚决抵制并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光明网北京4月7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发布第45批共6件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这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共6件,涉及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指定异地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的运用,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措施的适用,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涉嫌犯罪的风险预告以督促自动履行,处置大量车位过程中“首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的把握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满足司法实践亟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据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共执结911.82万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万亿元,积极推动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但同时,执行领域目前仍面临案件高位运行、去存量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统一执行工作标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最高法精心组织编选了本批指导性案例。
值得关注的是,在指导性案例255号“天水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明某执行实施案”中,生效判决确定了被执行人腾退房屋等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执行,还纠集家属亲友围堵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为维护执行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将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以涉嫌拒执犯罪风险预告的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向其发出“惩戒警告”,告知其在指定的日期前仍不腾退案涉房屋,法院会依法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之后,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日期前自动履行了腾房义务,执行法院综合考量其情节,决定不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执行工作方法有效避免了对抗升级,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综合效果良好。”周加海说,当然,对于仍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治抗拒执行等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来源: 光明网
法院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有期限吗
来源:扬子晚报
2004年出生的女生谢昱函,被江苏句容法院部门公开悬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4月21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发布的2025年执行悬赏公告第九期上获悉,该院一次性就陈腾、章阳、陈启应、叶飞及谢昱函等5人,公开进行悬赏,要求大众发现这5人线索后立即举报。
公告中还留下了联系方式:0511-87996209,18082108191。
而被悬赏的5人中,很是令人意外的是, 谢昱函居然是一名2004年生的女生(具体见图)。
此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4月18日曾报道:4月17日,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悬赏对象为“90后”镇江女子於枫岚,而其执行标的额高达906064.52元。
公告中称,凡向丹徒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於枫岚财产线索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凌云
法院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赵鑫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现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执行,简单说,就是让“纸上权利”得以实现,让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执行难,难在要做好服务大局,要综合考量各方利益,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难在要做实为民解忧,排解百姓疾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难在要敢于亮剑也要善意文明执行,既要有力度见招拆招与失信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又要体现司法温度,努力帮助其渡过难关。要做好一名执行法官,我认为要始终铭记执行法官肩负的责任,努力培养自己的政治素养、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
要带着对执行工作的感情,永葆服务大局的决心。我们团队曾受理了一家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系列执行案,我们依法查封了这家企业名下的厂房及土地。但就在准备启动拍卖程序时,我们了解到这家企业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而这家企业的土地也在某项国家重点公益建设项目的搬迁范围内,搬迁时间迫在眉睫。此时,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未来发展、国家重点公益项目建设等多重因素交叠,如何兼顾各方利益,这是我们必须攻克的一个难题。为了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我们召集债权人、债务人、属地政府、项目建设方等主体多次召开联席协调会,做好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更有利各方长远发展利益的引导工作,最终形成了以债务人自筹部分资金解决小数额债务、项目建设方垫付部分数额较大债务、法院对拨付搬迁款进行监管并及时解除土地查封的多方联动执行方案,争取了既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依法兑现,又帮助企业纾解发展中遇到的暂时困难,同时协助重大建设项目及时推进的共赢局面。
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永葆司法为民的初心。我曾办理过一起腾退案件,申请执行人忠厚朴实,离婚后孤身一人,疾病缠身,仅依靠退休金维持生活,来找我时话也不多,语气哽噎却恳切,希望我能尽快帮她拿回判决给她的房产。每次接待后,我都特别急切地想通过强制措施尽快将房屋腾退。但房屋占用人的情况也让我犯难。被执行人是一名老太太,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她的孙子也被确诊为白血病,一家人为了看病早已入不敷出。如何安置老太太一家是此次腾退中的难题,如果只强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而看不到他们的实际困难,或者以客观困难为由搁置案件办理,都不是我们追求的结果,也违背了司法为民的初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也强调,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经过多次沟通、多方协调,最终我们以法律手段从案件利害关系人处为申请执行人筹措到了临时安置资金;在辖区党委政府支持下运用社会保障制度破局,帮助被执行人一家找到腾退后的安置场所;以善意文明的执行手段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一并解决被执行人的后顾之忧。案件最后,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顺利交付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也避免了案件执行完、矛盾留社会的情况。
要带着迎难而上的激情,永葆捍卫司法权威的恒心。执行法官要始终保持一尘不染、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时刻保持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勇气与激情,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为民务实作风,通过攻克一个个执行难案件,公正高效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申请执行人信赖法律、让被执行人信服法威。
在一起涉及70余名劳动者的系列劳动仲裁案件中,未执行到位金额高达数百万元。通过北京法院全面建立的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我们很快便掌握了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线索。面对现场处置难题,我们一方面对现场进行清场控制,开展“地毯式”搜查,另一方面向现场人员讲解法律规定持续施加压力。最终,我们查获了被执行人的财务公章及大量财务报表,并查封了其建设的办公大楼,执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法官的身后是申请执行人对司法的信任、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面对高负荷的工作量,面对执行难题,我们必须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紧迫感努力学习、不断钻研。为此,我结合实际工作,对网络拍卖、执行异议等前沿性专业问题进行研究,从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优秀资源中收集样本、寻求参考、获得指导,总结出5万多字的执行工作指引,同时,自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知识,不断自我“加码”,就是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个执行“破局”的机会。我还积极创新执行管理模式,目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建成了以速执、普执、恢复、裁判团队为“大梁”,以执行督促、财产处置、保全协助团队及集约事务中心为“支柱”的“四梁四柱”团队化运行模式,在协同配合中实现1+1>2的效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执行法官,要有对执行工作的感情、对人民群众的深情、迎难而上的激情和学无止境的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做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执行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视频策划:张瑾 | 摄像:韦应龙 陈政 潘峰 | 视频制作:陈政 | 摄影:王洋
责任编辑:刘洁|联系电话:(010)67550743|电子邮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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