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市场的行为是行业明确禁止的,操纵市场英文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熊中阳

操纵市场的行为是行业明确禁止的,操纵市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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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7年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公安部经侦局8月28日发布“严打操纵犯罪净化股市生态典型案例(三)”,披露了辽宁朝阳管某伟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和辽宁抚顺郑某胜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两起案件。这两起案件中,涉案人员非法获利均过亿

据悉,该两起案件系公安机关会同证监稽查部门联合情报导侦的典型,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强化行刑衔接,提升工作合力,有效精准地收集各类证据,提高了研判和侦办效率。

两起案件涉案人员

非法获利均过亿

具体来看,辽宁朝阳管某伟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方面,2020年8月,辽宁公安机关对管某伟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侦查。案侦发现,2019年9月至11月,管某伟、智某博、叶某明、郑某胜等通过场外配资获取并控制70余个股票账户,利用资金、持股优势,以低位建仓、对倒拉抬、连续交易等手段操纵“XX时尚”股票,致使该股票股价短时间上涨43.47%,偏离上证综指47.46%,该团伙非法获利1.02亿余元。2022年8月,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管某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其他涉案1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7年不等,并处罚金。

辽宁抚顺郑某胜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方面,2020年8月,辽宁公安机关对郑某胜等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立案侦查。案侦发现,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郑某胜等人通过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进行交易等方式,利用其控制的80余个证券账户先后操纵“XX食品”“XX包装”股票。期间,郑某胜还伙同陈某等人通过网络直播对“XX包装”股票作出投资建议,鼓动投资者买入,郑某胜等人则进行反向卖出,顺利完成“出货”。经统计,郑某胜等人非法获利共计2亿余元。目前,相关人员已移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持仓量和交易量

均已构成“情节严重”情形

公安部经侦局对“连续交易”操纵行为的性质认定等进行了法律分析。

关于“连续交易”操纵行为的性质认定方面,“连续交易”操纵又称“坐庄”操纵,是典型的操纵手法。操盘方需要筹集大量资金,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在市场上拉抬目标股价,诱使投资者追涨跟进,待股价达到一定高度后再出清收割获利。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上述两起案件中,犯罪团伙均在一定期间内利用自身资金、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买卖目标股票,其行为可大致分为“逐步建仓、维持股价”“持续加仓、拉升股价”“密集申报、完成出货”等几个阶段,具备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情形,符合“连续交易”操纵行为特征。

关于“连续交易”操纵“情节严重”的法律规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十以上,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连续十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操纵证券市场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上述两起案件中,涉案账户组在操纵期间的股票持仓量和交易量均已构成“情节严重”情形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方面,合谋“坐庄”操纵,不仅有多个操纵团伙选定目标股票后按约定同步交易,配资中介和荐股“黑嘴”还与操纵团伙形成共同利益体,配资中介提供配资和账户的同时还出资参与操纵,并按照出资比例分取利润。在“出货”阶段,荐股“黑嘴”明知操纵团伙行为,还通过网络群聊、直播间等方式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帮助其高价抛售股票获利,涉嫌构成操纵共同犯罪。上述案件中,办案单位调取了多维度涉案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还原刻画出团伙组织架构及成员角色分工,锁定了多个操纵团伙合谋勾结实施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

强化行刑衔接

据悉,该两起案件系公安机关会同证监稽查部门联合情报导侦的典型,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强化行刑衔接,提升工作合力,有效精准地收集各类证据,提高了研判和侦办效率。

坚决做到刑事追责“应移尽移”。证监会最新数据显示,上半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86件。同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强化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明确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完善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体系,行刑衔接机制更为通畅。

来源:中国证券报微信

操纵市场的行为有哪些表现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天津证监局公布了一起股民操纵证券市场的行政处罚案件,对涉案股民徐阳开出近4亿元的天价罚单,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据天津证监局查明,徐阳通过控制多个证券账户,采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非法获利9897.29万元。天津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徐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约2.97亿元的罚款,合计罚没金额约3.96亿元。

202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开出多张亿元级罚单。3月份,证监会披露了两起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涉及投资者谢勇、杨波,两人合计被罚没4.57亿元。

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天价罚单的开出,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市场参与者的警示,表明监管部门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文馨)

操纵市场罪量刑标准

来源:青岛日报

近日,天津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股民徐阳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近4亿元。

经天津证监局查明,涉案期间,徐阳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多只股票,合计获利9897.29万元。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情况说明、有关合同、证券账户资料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津证监局认为,徐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徐阳提出部分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账户不由徐阳控制使用、行为认定和违法所得计算没有标准、没有主观故意、未收到异常交易警示、对市场未造成影响等意见。不过,经复核,天津证监局认为徐阳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能成立,对徐阳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徐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897.29万元,并处以约2.97亿元的罚款,合计罚没约3.96亿元。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已开出了多张上亿元的大额罚单。3月,证监会网站披露两则针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投资者谢勇、杨波操纵“渝三峡A”“安奈儿”等股票的内幕,2人合计被罚没4.57亿元。

其中,谢勇实际控制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操纵“渝三峡A”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合计8145万元,证监会对谢勇没收违法所得8145万元,并处以957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77亿元。

杨波实际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以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拉抬、虚假申报、封涨停等手段操纵“安奈儿”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合计1.4亿元。证监会决定,没收杨波违法所得1.4亿元,并处以1.4亿元的罚款。

操纵市场行为历来是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据证监会披露,2024年处罚操纵市场案42件,案均罚没款约1.2亿元,居各类案件罚没金额之首。合计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2月21日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操纵市场案例

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发布会上表示,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结构不断丰富、市场深度不断拓展,操纵类案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何艳春指出,一是从利用资金优势的传统“坐庄型”操纵向基于特定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纵演进;二是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实施“加杠杆”、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数量增多。

“三是上市公司‘内部人’组织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有所增加。”何艳春进一步指出,“四是利用复杂金融产品、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行为偶有发生。这给操纵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处罚带来了新挑战。”

何艳春表示,操纵市场行为“寄生”在市场肌体中,扭曲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致使买卖方向、报价金额和交易数量等市场信号失真,误导交易决策。这实质上是欺骗中小投资者买进卖出,违法者在极短时间内获取巨大利益、赚得盆满钵满,全身而退后,价格经历暴涨暴跌,往往“一地鸡毛”,中小投资者的股票“砸在手上”甚至血本无归。

“其中,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证券数量多,不但影响市场内在稳定性,严重者还会干扰监管政策传导,诱发市场风险,始终是证监会打击惩处的重点。”何艳春称。

何艳春指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下一步,何艳春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纵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

“二是集中兵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价暴涨暴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纵案件的打击惩治。”何艳春说,“三是发挥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田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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