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方面:
1.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3. 若买卖合同本身存在无效等情形,出借人可以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综合案件事实判断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以确定是否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来处理纠纷。
二、借贷合同不成立六种情形存在吗
借贷合同不成立存在六种情形。
1. 借贷双方未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如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未明确约定,导致合同无法成立。
2. 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借贷合同,双方实际并无借贷的真实意思,仅为掩盖其他非法目的,该合同不成立。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禁止性规定借贷等,合同无效,自然不成立。
4. 违背公序良俗,如以借贷为名进行违法活动等,合同不成立。
5. 借款人未达到法定年龄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签订的借贷合同不成立。
6. 非依法律行为而成立的借贷关系,如自然人间的无息借款等,不符合借贷合同的法定形式,不成立借贷合同。
三、第一套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可以用吗
一般情况下,若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第一套房,在还清第一套房贷款后,通常可以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各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
有些地区规定,名下已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而有些地区则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如第一套房已还清贷款等,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可能会对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方面进行限制。
具体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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