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换届选举有何规定?2025,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债权债务 编辑:郝琬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有何规定?2025,董事会换届选举有何规定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程序包括提出候选人、召开股东大会投票、公示新董事会成员、任命等步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可因辞职、去世或被其他董事罢免离开。在一些司法体系中,董事罢免需要符合条件或经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分析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

具体步骤: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当选和除名

董事可以因为辞职或者去世而离开。在一些法律体系中,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协商罢免(在一些国家,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但是在另外一些国家,则没什么限制)。一些司法权也允许董事会直接任命董事,来填补因退休或去世而出现的空缺,或者作为现有董事的补充。实际情况中,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来罢免一位董事是非常困难的。在很多司法体系中,董事有权接收到特殊的要对他进行罢免的提醒。公司要经常为要被质询的董事提供这种提议的副本。董事可以要求公司撤换任何他不想要的代表。此外,董事的合同经常赋予他们,即使被罢免,也可以获得赔偿的权力。另外会提供诱人的金手铐来阻止罢免的事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怎样的

董事会换届选举需要先召集董事会。换届选举时首先由董事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是由董事长提名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表决。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是什么,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的成立程序

董事会设立流程如下:

一、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按公司性质、公司规模等来定,但一定是基数;

三、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聘任高管等。

四、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法董事长长怎么选举

公司法董事长的选举的规定是: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及规定

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及规定有以下内容: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八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关于董事会召开程序的如何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四、董事产生方式任命还是选举

法律分析:选举。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董事会换届是不是必须满三年

法律分析:不一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是什么?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如下:提出候选人,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公示并接受监督,结束公示期进行任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其中可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订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公司合并等。

法律分析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如下: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结语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包括提出候选人、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公示新董事会成员并接受群众监督,最后进行任命。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其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届满后可以连任。董事会行使诸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等。以上是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及职权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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