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能力是什么意思啊,执行能力包括哪些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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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能力强怎么表述
周强就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
推动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今天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草案说明。
周强表示,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规范约束执行权、强化执行监督、推动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各编依次为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以及附则。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的基础上,对民事强制执行的执行机构和人员、执行依据和当事人、执行程序、执行救济和监督等作出了规定,对金钱债权的执行和非金钱债权的执行、保全执行等制度作出了规定。
草案起草始终遵循四大基本原则
周强说,此次草案起草遵循了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保护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全面总结攻坚执行难形成的制度经验,巩固发展执行法治成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扭住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夯实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法律基础。
草案在体例结构上,参考民法典,采用编章节的体例和总分结构;在立法技术上,逐级提取“公因式”,尽可能减少条文,也提高结构的系统性;在草案内容上,注重总结具有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的执行查控、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管理模式,并把制约和监督执行权、规范执行行为,以及通过执行实践和司法解释解决不了的法律适用难题作为起草重点。
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规定
草案总则编共7章99条,统领各分编,规定了民事强制执行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草案规定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信用修复等内容。
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按照失信行为情节轻重确定不同的期限或者等级,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公开前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草案同时规定,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是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是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前述人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在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承担特殊、紧急社会保障职能的,在该特殊时期,一般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草案规定为两年以下,情节严重或者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此外,草案还规定,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者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惩戒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撤销、删除失信信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通报给已推送组织。实施信用惩戒的有关组织应当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确需继续保留惩戒措施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并明确继续保留的期限。
规定变价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原则
草案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编共有7章83条。
其中,草案第九章“对不动产的执行”共有三节,是对动产、债权等其他财产执行的参照适用依据。第一节“查封”主要规定了不动产查封的方法、效力等,为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强调了对明显超标的额查封的禁止。第二节“变价”主要规定了不动产的现场调查、确定参考价、拍卖、变卖、抵债等变价程序,为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规定变价以网络司法拍卖为原则,必要时可以二次启动变价程序。第三节“强制管理”主要规定了强制管理的适用情形、管理人制度和收益的使用等。
草案第十章“对动产的执行”主要规定了动产的查封方法及其效力、查封物的保管等有别于不动产查封变价程序的内容,规定了禁止无益查封制度、对价值较低动产无底价拍卖和一拍终局等。
此外,草案还对债券等其他财产权的执行、共有财产的执行以及清偿和分配进行了规定。
专门明确交出未成年子女的执行
为解决实践争议问题,草案对交出未成年子女的执行和探望权的执行专门作出了明确。
草案规定,执行依据确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当事人抚养,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拒不交出的,除依据前条规定的方法执行外,人民法院也可以将该子女领交抚养人。但是,满八周岁的子女明确表示反对的,不得领交。
草案同时规定,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有协助探望义务的,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方法执行。被探望人拒绝接受探望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组织协助进行心理疏导。探望确实不利于被探望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暂缓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
来源: 法治日报
执行能力自我评价
员工执行能力差,原因无非是管理出了这3个问题,其他都是胡扯
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一个公司和组织,执行力就是生命线。
马云曾经说过,如果只能在一流的思路二流的执行,和二流的思路一流的执行之间选择,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而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即使是一流的方案,缺乏有效的执行,一样会非常糟糕,甚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所以在谈所谓的管理之前,一定得先看一个公司员工的执行能力。
而员工没有执行力,无外乎两个原因:
一个是领导无能,一个是制度无能!个别员工执行力差是能力的问题;公司整体执行力差就是管理的问题!
而纵观中西方多个失败企业的案例,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种最容易导致失败的管理模式
1、经常变动方向和计划
我有一个朋友,大概3年前在一家外企快消公司工作。
当时那个快消行业在中国算不上顶级,但是也有很多消费者愿意使用。
然而当时那个公司的销售遇到了瓶颈,在华的销售遇到了很大的问题。
然后又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也聊到这个问题,
结果我这位朋友的话,或多或少的说出了公司管理上的问题。
他说,我们公司做快消行业,两个月一涨价,促销政策一个月一变,让他们这种员工非常茫然,工作也缺乏连续性。
而且上层总部换领导非常频繁,经常是一个领导一个管理风格,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经常改变,让员工们无所适从。
而且因为公司不断的变换方向,导致针对当时国内的竞品也没有针对的政策或者产品调整,但是公司却整天要求业绩。这样的公司,不走下坡路才怪。
结果果然,不到两年,这家公司在中国的销售业绩跌去了一大半,黯然离开了中国。
其实事情就是这样。所谓管理,就是坚持不断的做对的事情。
如果今天看到别人成功了,就换一个方向,明天看到别人不好了,又换了一个方向,
这就会导致公司的资源缺乏持续的投入,哪个也做不好。
为人处世大家都知道,做人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否则什么也做不好,企业更是这样。
更要紧的是,员工们这些实际做事情的人,他们更需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和规则中工作,这样才能让大家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
朝令夕改导致的结果,就会是中层不知道怎么分配任务,底层不知道怎么干,最后导致公司一片混乱。
2,流程太多,层层审批
公司做事,讲究一个效率。而如果领导总是想着自己的安全,人为的设定一系列繁琐的流程,那么这个公司迟早会僵化,走向灭亡。
这个道理放在战场上就很明显。
如果士兵在前线打仗,后勤给养供应不上,通讯中段,请求支援但是指挥部没有反应,负伤了得不到快速的救护,那士兵的斗志显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公司亦然,2000元的促销费用要给经理批,经理批完总监批,总监批完副总批,副总批完财务批,财务批完老板批。
结果总监出差耽误了15天,副总出差耽误了15天,财务不懂业务,搞不懂这笔钱该花不该花,也不想去求证,就把这事搁置了1个月,
最后这笔钱终于批下来了,但是用了3个月,已经不需要做促销了。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公司内部的管理流程太长,每次做事都要一堆领导审批,要一次一次的跑各种部门,各个领导,
那么换成是谁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热情被消耗,慢慢的就变得不主动做事了。
3、惩罚指标太多,而奖励制度太少。
现在的很多企业,多喜欢学习西方的管理技巧,喜欢学习华为,搞所谓的狼性文化。
但是通常这个狼性,都是领导下属够狠,在公司内部制定了一大堆的惩罚措施,扣钱的细则,却缺乏有效的奖励制度。结果通常都会让下属工作变得十分消极
就比如说我有一个朋友,新跳槽去了一个公司,有一次因为中午临时有客户的安排不得不加班,错过了午饭时间。
只好下午在上班时间点了个外卖,坐到了公司外面的走廊里吃饭。让路过的老板看到了。
结果老板不问三七二十一,也没问他为什么会这个时间才吃饭,不容分说直接扣了200块钱,
说是公司统一了中午就餐的时间,不允许再其他时间吃饭。
我那个同事不信,回去翻了公司的管理手册,没想到还真的有这一条。
但是同时他发现,公司的管理手册将近500条,只有不到20条是关于如何奖励员工的,其余全是惩罚制度。
结果我那个朋友后来果断离开了那家公司,果不其然,又过了没多久,那家公司就倒闭了。
因为说到底,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需要制度的力量去激励。
如果只有约束,没有奖励,只有惩罚,没有激励,那么再好的员工到最后,也要么变得佛系,要么干脆就离职。
俗话说得好,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那么你有过这样被领导和公司的失败管理坑过的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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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能力强的人有什么特点
每经记者:可杨 每经编辑:魏官红
3月31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期间,在由智谱举办的智谱OpenDay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张钹发表演讲。
张钹在演讲中指出,当前,我们进入了一个历史大变革时代,这个时代之所以会来临,就是因为大模型的作用。一方面,大模型的出现使得人工智能的技术范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同时,人工智能日新月异的发展也正在重塑各行各业的面貌。
张钹表示,大模型使得机器具备了像人类一样思考的能力,这一突破主要依赖于GPT,即生成式预训练变换器。通过巨大的人工神经网络和庞大数据量的学习,催生了强大的大语言模型。张钹院士强调,语言的掌握为人工智能打开了无限可能性。“维特根斯坦曾说,‘语言界限就是我的世界界限’。换句话讲,机器一旦理解和掌握了人类语言,必然会给机器开辟一条充满一切可能性的道路。”
当前的大模型发展主要依赖于“规模定律”——即神经网络规模和数据规模的扩大。但如何超越这一定律?
张钹指出,首先要进一步提升大模型的性能,同时降低成本。如何提升大模型的性价比?他认为,需要提升大模型的自主思考和推理能力,利用其本身的能力,来提高其性能。当前,这方面的探索包括“思维链”(Chain of Thought,CoT)、深度思考(Deliberate Thinking)以及AI反馈强化学习(RLAI,RLHF)。
同时,张钹表示,当前人工智能正从语言模型迈入“智能体化”时代,也就是说,应该把语言模型扩展到变成智能体。而构成智能体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思考能力、执行能力和感知能力。目前,大模型在数字世界中的表现已相对成熟,但若要应用于物理世界,执行能力和感知能力的提升将成为关键挑战。
尽管大模型带来了巨大变革,但在推理能力方面仍存在重大挑战。张钹院士总结了当前AI(人工智能)面临的三大难题。
首先是多层次空间的缺失。张钹认为,目前的语言模型采用token构建空间,虽然数学性质良好,但缺乏层次性,而没有层次的空间难以进行复杂推理。当前图像领域已通过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解决了这一问题,而语言领域尚在探索如何引入类似的多层次结构,“我认为一旦把扩散模型扩充到语言上去,那语言上的推理就非常准”。
其次是过程与结果的偏差。张钹表示,“我们所有的推理都是以结果作为目标,有的人说这不叫推理,叫推断”,他表示,当前推理主要依赖优化结果,而非推理过程,这导致有可能出现结果是对的,但推理过程错误的现象。因此,需要强化AI推理的过程优化,使其更加符合人类的逻辑,这主要需要依托强化学习(Reinforcement Learning)的投入研究来解决。
此外,AI的可解释性一直是业界关注的核心挑战。张钹院士认为,这一问题不能仅靠企业解决,更需要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协同合作,寻找理论层面的突破。
每日经济新闻
执行能力不足今后整改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公布,要求“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对基层干部提出了哪些要求?各地在探索中有哪些经验?本版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分别围绕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设能力,请乡镇(街道)干部和专家学者介绍经验和看法。
——编 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对于乡镇(街道)工作,行政执行能力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如何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记者在多地进行了采访。
权责匹配——
基层干部的分量更重了
《意见》提出,“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对此,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杨凯归深有感触,“乡镇(街道)是离老百姓最近的政府管理层级,行政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上级政策能否真正落实到基层,也直接影响社情民意能否真实准确地向上反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城区街道的石桥街道,常住人口快速增长,社会治理难度增加。石桥街道下辖的两个村子过去居民构成单一,随着新迁入人口的增加,在补贴发放、证明开具等方面出现了问题。2020年,石桥街道党工委组织调研后,以报告形式向双清区委区政府建议,将两个村庄重新整合为两个社区,社区具备流动人口管理职能,统揽基层事务,理顺了管理机制。当年底,该建议被双清区采纳并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经审批后顺利完成建制调整。这是街道利用上级党委政府赋予基层政权的管理权限,就涉及本街道重大决策、重大规划事项,参与管理、提出建议的一次具体实践。
“基层干部的分量更重了。让在基层、懂基层的干部发挥更大作用,在基层治理中有更强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这对基层工作人员来说,是最大的褒奖。”杨凯归说。
“乡镇(街道)等要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署、实现本级工作目标,必须不断增强行政执行能力。主要是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切实完成工作任务的操作能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时和兴说。
力量整合——
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在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口镇,过去环保执法依靠县环境监察大队,乡镇仅负责发现、报告问题,而县环境监察大队不足20人,难以第一时间赶到基层处理。随着行政执法权下放,塘渡口镇组建起一支59人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整合自原来乡镇农技站、城建站、司法所、税务所等机构的人员,严格按照具备公务员身份、拥有执法资格、近3年考核达到标准、政审合格这4条标准选拔。人员的增加,显著增强了相应的执行能力。”塘渡口镇执法大队队长江祖训说。
“提升执行力的关键在人。”云南省大理市满江街道党工委书记施俊康说,足够的人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至关重要。
《意见》提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对于一些乡镇(街道),更新组织架构,从已有人才队伍中进行选拔、培训、整合,是行之有效的探索。
今年3月,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接到报警电话,指挥室迅速联系快警队。不到3分钟,快警队赶到现场;不到5分钟,事件解决。而此前,按照二级指挥模式,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将出警信号发送给派出所后,再由派出所调度值班民警到现场执法,环节多,群众等待时间长。如今,指挥模式精简,大理市公安局将古城派出所辖区内的接警、出警权力下放,派出所直接面对报警人,提高了反应速度。
“流程经过优化,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古城派出所所长李张执说。
上下互动——
让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用好
实际工作中,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需求和承接能力。
“建议区县政府向乡镇(街道)下放服务事项时,既要考虑群众需求,也要考虑当地承接能力。”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党委书记张昭源认为,可以在一些距离城区较远的人口大镇进行试点,待经验成熟后再有步骤推广。“以江津区白沙镇和潼南区双江镇为例。白沙镇人口多达10余万,距离江津城区40多公里,双江镇人口只有5万多,距离潼南城区仅11公里,两者在群众办事需求量和往来城区便捷程度上有明显区别,承接服务事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上自然也有所差别。”张昭源说。
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振宇也有同感。黄振宇介绍,2019年,邵阳县试点将212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乡镇,经过半年多探索,邵阳县又对下放事项进行了调整。比如“强行拖离未依法停泊的船舶”“暂扣或没收相关船舶、浮动设施”等事项,需要水上船舶和专业人员执法,乡镇执行难度大,重新收归县交通运输局。同时,结合乡镇需求和能力水平,深化了部分事项的下放。2020年10月,经过调整,190项行政权力事项正式下放乡镇。
“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委加强领导、业务部门具体指导、街道积极配合,才能做到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用好。”杨凯归说,“面对权力事项的增加,基层干部要适应基层自主权扩大的新形势,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增强主动性,更要让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有序运行。”(本报记者 杨文明 李昌禹 申智林 刘新吾)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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