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在2017年6月,我因为母亲生病而向周某借了2万元,借期为一年。同时,我将自己的一台价值2万元的相机质押给周某,以为我的借款提供担保。但是,在2017年8月,周某向他的表哥童某借了3万元,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将我质押给他的相机转质给了童某。而童某占有相机之后,不小心将我的相机摔坏。我知道以后非常生气,让周某承担赔偿责任,但周某却说相机是童某弄坏的,与他无关,让我去找童某。所以,我想知道,在周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而擅自将我的相机出质给别人,导致相机损坏的,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答疑
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法律明确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而将质押财产转质给第三人的,一旦造成质押财产的毁损、灭失,那么质权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根据您所说的实际情况,周某作为质权人,其在没有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将相机质押给童某,此时,即便是童某将相机摔坏的,周某也应当向您承担赔偿责任。因而,您完全可以要求周某承担相机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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