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假请假条简短,陪护假请假条件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贺宇

陪护假请假条简短,陪护假请假条件

大家好,由投稿人贺宇来为大家解答陪护假请假条简短,陪护假请假条件这个热门资讯。陪护假请假条简短,陪护假请假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陪护假请假条模板

请假条

尊敬的中心校领导:

我妻于2020年3月18日分娩,需请陪护假一个月,请假起止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17日。望给予批准为谢!

教师:大夯包

2020年3月18日

陪护假请假条正确范本

自己看病能请病假,陪老年父母看病能请什么假?

当工作和尽孝无法平衡时,不少70后、80后独生子女上班族被迫陷入两难的境地。父母突发疾病,无法提前预知看病时间,往往来不及申请年假;不是自己看病,老人的病假条单位不认,想申请病假也不合规;请事假,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对此,市人大代表建议,呼吁企业单位为在职职工设立灵活机动而又人性化的“陪同父母就医假”,允许子女凭老人的假条来单位销假。

现状:陪父母就医,凭老人病假条无法申请“病假”

身为“70后”,上有老、下有小的石女士为如何向单位请假的事伤透了脑筋。

一天,正在单位上班的石女士接到电话,母亲在家突发疾病。情急之下,她赶紧向单位请假,跑回家带母亲去医院看病。

救治及时,母亲并无大碍。但第二天,按照医院的建议,石女士还需要连续三天带母亲去医院进一步接受检查,并配合进行康复治疗。身为独生子女的石女士犯愁了,父亲80多岁,身体一直不好,腿脚也不利索,平时无论是出门还是在家,都需要80多岁的母亲照顾。父亲帮不上忙,带母亲看病的重任全落在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上。

带母亲去医院看病,自己该怎么请假呢?咨询公司后,石女士颇有些为难。原来,石女士当年的年假已经全部休完,无法再继续以“年假”的名义休假。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员工本人生病,可以凭医院的假条申请休病假。但是父母病了,自己想要抽出一上午或是几个小时的时间,陪同父母去医院看病,医院给父母开具的病假条,公司并不“认可”。

最终,无奈之下,石女士只好向单位申请了三天事假。“公司还算通情达理,批准了我三天事假,还特意安排同事暂时接手我的工作。”但事假并不属于“带薪假”,事假期间,公司将不再向石女士支付工资报酬。“而且,请事假也是有限度的,偶尔请一次,单位还能批准。父母年纪越来越大,陪同看病就医的次数可能会越来越多。虽说每次去陪着去看病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的时间,但隔三岔五老是向单位请事假毕竟不现实。”

案例:陪父就医请事假未获批,职工“旷工”被辞退

石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不少70后、80后中年人,都面临着在工作生活多重压力下如何赡养老人的新问题。陪同父母就医该如何张口向单位请假,就让不少上班族颇为头疼。

张女士因父亲病重住院手术而向公司提出了事假申请。但基于种种工作上的考虑,公司并未批准张女士的事假申请。情急之下,张女士在并没有请假成功的情况下,依然选择去医院护理父亲,而没有前往公司上班。

时隔多日后,公司向张女士发出了通知书,宣布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张女士在请假未获批准且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已旷工20余天,因此通知其离职。

因为陪父母就医而没有上班,难道也算旷工吗?张女士不服,起诉到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请事假未获准许情况下不上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不请假就自作主张旷工,张女士的做法显然欠妥。但当工作和尽孝无法平衡时,不少上班族被迫陷入两难的境地。

探索:关注养老难题,多地推独生子女“护理假”

其实,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方面压力,全国多地都开始关注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问题。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员工一定时间的“护理假”,专门供独生子女照护父母使用。甚至有一些地方,将这一原本针对独生子女的政策放宽,非独生子女如需照顾父母,也可以休“护理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福建、湖北、黑龙江、广州等在内的多地,均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例如,《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一定时间的假期,支持其进行护理照料。而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北京的人口老龄化状况如何呢?《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出,预计到“十四五”末,北京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到2035年,老年人口接近700万,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

为了应对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现实,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出“设立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护理假。

市人大代表建议:尝试推广“陪同父母就医假”

市人大代表、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非常赞同为独生子女放“护理假”这一新举措。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践,许泽玮更进一步提出了试点“陪同父母就医假”的建议。

“我们公司,也有70后、80后的员工,因为要带父母去医院看病,向公司提出陪同就医的请假申请。”同为80后,许泽玮非常理解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作为公司的管理者,他在了解到员工的需求后,果断提出,在自己的公司推出一种名为“陪同父母就医假”的特殊假期。如果父母有看病需求,需要子女陪同就医,员工凭父母就医的病假条,也可以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

“陪同父母就医假”推出一段时间后,许泽玮发现,大部分员工其实只需要半天或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够在陪同就医后,安顿后父母,尽快返回工作岗位中。“陪同父母就医假”推出后,非常受到员工的欢迎。短短几个小时的陪同就医假,却体现了满满的人文关怀,赢得了员工的心。

作为市人大代表,许泽玮希望将“陪同父母就医假”这一特殊的假期推广到更多单位甚至更多行业。“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北京建设成养老友好型城市尤其重要。”为此,他提出了“关于将北京建设成养老友好型城市的建议”。他建议,给予在职人员相应的假期,“可以是半天假,也可以是几个小时,灵活机动”,以此解决职工陪同父母就医“请假难”的问题。

企业:这假挺好,可惜未必适合

“陪同父母就医假”适合所有企业吗?

于先生的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海淀区一家拥有50多名员工的中小企业。虽然他本人也觉得“陪同父母就医假”是个挺不错的点子,但说到自己的公司,他却坦言,“这个假,不适合我们”。

原来,于先生的公司主要负责技术开发,几名技术人员的工作环环相扣。每周甚至每一天,每个技术人员都有详细分工,按照自己当日所需要完成的开发计划来按部就班实施。一旦某个人的开发环节出现障碍或是问题,势必会造成其他人的下一步开发流程受阻、进程减缓,整个项目的完成率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谁家里都有老有小,如果父母真的突发急病,甚至危及生命,本着人文主义的精神,我们肯定会同意这名员工临时请假带父母就医。但是如果隔三岔五就得请一次这种陪护假,我们这种‘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小企业肯定吃不消。”于先生又举例说,比如,自己公司负责合同审核的工作人员只有一名,一旦这名员工临时请假无法上班,那当天的合同就“肯定没人审核”,只能拖到第二天再审。但是如果这名员工连续三天都不来上班,“合同可能就拖黄了”,小公司可承担不了这种损失。

如果能休“陪同父母就医假”简直太好了!因为家中四个老人身体轮流“出状况”,孩子刚刚上二年级的王女士被迫不得不屡屡向公司请事假,陪着家中四个老人频繁看病就医。但每次请完事假后,她都会向自己的领导提出申请:“我愿意周末加班一天,把因为一天事假耽误的工作全补回来,我也不要加班费,能不能别扣我工资。”于是,王女士经常会在周末出现在单位的工位上,以赶上自己因事假而落下的工作进度。

另辟蹊径:社会化服务帮忙“陪父母就医”

常女士是一家企业的商务人员,同样也是一名80后独生子女。谈到自己是否愿意休“陪同父母就医假”,她想了想说,这个假真的挺好,但是恐怕不适合自己的工种。她说,自己平时需要利用工作时间,到其他公司洽谈业务。“其他公司的人什么时候有空,我就得什么时候过去谈事。人家周末不上班,只有工作日在,我就算想周末加班都没机会。”

不过,依靠社会化的服务,常女士另辟蹊径找到了解决办法。她常女士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很多养老驿站都推出了“助医”服务,养老驿站的工作人员可以上门接送老人、陪同就医,甚至帮着拿药、做治疗。

“我婆婆每周要去医院做三次透析,都是养老驿站的工作人员陪着去,一上午就完事,挺方便的。一个小时收费80块钱,虽然贵了点,但是也比我们自己请假扣工资要合算啊。”

陪护假请假条规范

“凌晨3点赶完PPT,早上7点冲去医院送饭”,这是32岁程序员李浩的日常。父亲脑梗住院,母亲腰椎骨折,作为独生子的他不得不奔波于公司和病房间。李浩的困境并非个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3.2亿,约40%的职场人需同时承担育儿与养老责任,“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正陷入“请假即失业”的焦虑

一、从独生子女到全民普惠:护理假覆盖范围升级

1.父母护理假
指子女因父母患病、失能或住院需要照顾时,依法享有的带薪假期。政策旨在缓解职场人“工作与赡养”的矛盾,目前全国尚未统一标准,但多地通过地方立法明确细则。

适用对象:早期护理假作为计划生育补偿,仅限独生子女(如北京、湖北独生子女,享10-20天假期不等)多为独生子女家庭,部分地区已扩展至非独生子女(如贵州、黑龙江、四川,享7-10天假期不等)。

待遇保障:假期内工资福利不变,企业不得克扣。

2.家庭护理假
是父母护理假的“升级版”,覆盖范围更广,允许子女照顾配偶、公婆、岳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例如江苏扬州、南通可能试点取消“独生子女”限制,拟允许儿媳女婿申请假期。

社会意义

打破“独生优先”逻辑,承认所有子女的赡养责任。回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缓解“421家庭”(4老人+2夫妻+1孩)的照护压力。

二、各地政策差异与细化需求:天数、门槛参差不齐

全国各地父母陪护假天数及具体享受条件一览表:

地区

假期类型

天数

享受条件

政策依据

北京

护理假

≤10个工作日

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天津

护理假

独生子女20天,非独生子女10天

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六条

河北

照料假

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

山西

照料假

≤15天

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15日的照料假。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条

辽宁

照料假

≤15天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照料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黑龙江

陪护假

独生子女20天,非独生子女10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十二条

浙江

陪护假

5天/人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八条

安徽

护理假

20天

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20天的护理假。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第三十六条

福建

护理假

≤10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

《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7)第二十七条

江西

护理假

适当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七条

山东

护理假

≥20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在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第三十五条

河南

护理假

≤20天

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二条

湖北

护理假

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10天

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四条

湖南

护理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护理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条

广东

护理假

5天或≤15天

独生子女夫妻年满六十周岁,给予其子女每年5天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六条

广西

护理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2017)第二十二条

海南

护理假

≤15天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2017)第二十四条

重庆

护理假

≤10天

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

四川

照料假

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

《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8)第三十条

贵州

陪护假

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7天

职工年满60周岁的父母患病住院,独生子女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陪护假累计不超过7天。

《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第六十五条

云南

护理假

独生子女20天,非独生子女10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

陕西

陪护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给予其子女每年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五十八条

甘肃

陪护假

≥15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给予其子女每年不少于15天的陪护假。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八条

宁夏

陪护假

独生子女≤15天,非独生子女≤7天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9)第十四条

注: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最新实践为准


或调整试点地区

地区

独生子女天数

非独生子女天数

覆盖对象扩展

广东

15天

15天

不限独生

江苏

拟调整

拟调整

拟纳入配偶父母

注: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最新实践为准

争议焦点

病种限制:河北、重庆等地要求“二级以上护理”或“重疾”,但多数地区未明确标准,企业和劳动者需自行解读。证明难题:需提供住院证明,但医院无统一“护理必要性”认定流程。

三、落地难?成本分担是关键:企业与员工的博弈

尽管政策初衷良好,但执行中面临多重挑战:

1.企业成本压力

中小企业担忧员工请假影响生产,部分企业通过“扣绩效”“降奖金”变相限制休假。

劳动密集型行业尤为突出,如某私企员工申请护理假后,当月奖金减半。

2.劳动者“不敢休”

员工担心影响晋升或被视为“不敬业”,尤其在非国企单位。事业单位员工则坦言“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请假拖累同事,不敢申请”。

缺乏统一投诉渠道,维权成本高。

3.政策碎片化

各地标准不一(如天数、覆盖对象),跨省就业者难享均等权益。

部分条款模糊,如“父母生病”是否包括慢性病、精神疾病等未明确。

四、法律保障与执行机制:从“纸面”到“现实”的最后一公里

实践困境

执行层面缺位: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仅模糊提及“探亲假”,无强制护理假条款。罚则缺失:多地未规定企业拒批假期的处罚措施,违法成本趋近于零。

执行建议

1.制度优化

对落实了护理假的企业给予补贴:参考陕西对合规落实护理假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给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2.执行保障

加强监管:将护理假纳入劳动监察,定期抽查企业执行情况。

匿名举报机制:保护员工隐私,降低维权风险。

3.社会共治

弹性工作制:推广远程办公、调休替代等灵活方式,平衡生产与家庭需求。

文化倡导:鼓励企业将护理假执行情况纳入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五、写在最后

父母护理假与家庭护理假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重要制度创新,其核心在于平衡职场与家庭责任。目前政策虽在多地试点,但落地效果参差不齐,需通过立法统一、企业激励、监管强化等多维度推动。未来,若能将护理假从“特殊福利”升级为“普惠保障”,并扩展至更广泛家庭场景(如子女、配偶生病),将更贴合实际需求。

互动讨论:
你所在的城市或公司是否落实了护理假?评论区等你!

本文数据、素材引用来源:

新安晚报《带薪护理假何以形同虚设?》

经济日报《休护理假重在落地》

法大大《独生子女陪护假国家规定2023(父母陪护假条件及天数)》

张智全《综合施策破解“父母护理假”落地难》

兰州晚报《让“父母护理假”真正落地还需更多制度保障》

陪护假请假条范文合集

之前有这样一则消息引发热议:上海某公司员工陆某因父亲病危,向其主管请事假后未获批准即回老家。公司以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终审判决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一些用人单位的HR因此产生疑惑:员工请事假,必须批准吗?公司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理?


笔者建议,用人单位要视具体情况处理。


事假一般指员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但并不是以“事假”名义出现的,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事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因此,员工请“事假”参加这些活动,用人单位不能以事假处理,更不能不批假而作旷工处理。此外,员工请假参加征兵体检,也属于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应当视为正常劳动,各地的征兵工作条例对此亦有规定。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把婚丧假、陪护假(陪护产假中的配偶、住院父母)等都归为事假,对批假与否一刀切,这样不妥。用人单位在办理相关事项时要加以区分,考虑员工请假的背景缘由,不能机械套用规章制度。


对员工请婚丧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参照《关于国营企业员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给予婚假的条件(登记结婚多久时间内申请、给几天假等)。员工结婚时配偶在异地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用人单位单位可适当扩大范围,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列入该范围)死亡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


大多数地区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规都有规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给予其配偶陪护假(护理假、陪产假),时间为7至30天不等。用人单位需结合当地法规,对此进行细化,明确该假可否提前休,可否分段休,是否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并根据具体情况,与员工协商安排休假时间。



员工请事假陪护住院父母的,用人单位要按照当地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批准。


对其他没有规定但确需请事假的事由,用人单位要体恤员工的具体困难,协商处理好批假事宜及假期间的相关待遇问题。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请假、请霸王假的员工,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作者:贺飞跃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

编辑丨徐德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陪护假请假条简短,陪护假请假条件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