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韦惠婉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

大家好,由投稿人韦惠婉来为大家解答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这个热门资讯。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精神损害是什么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发生.因其多为损害的是人格权利,而人格权的本质是定向选择.这种定向选择被法律保护或制约.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国最高法发文明确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认定标准及抚慰金标准

中新社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朱晨曦 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5日发布,明确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及抚慰金支付标准。

《解释》共十四个条文,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一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申请与受理;二是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三是责任方式的适用规则;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与支付;五是其他条款。《解释》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解释》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认定的客观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难度较大,缺乏直观的客观标准,需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过大,也不利于司法适用的统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宇表示,《解释》在归纳法官综合考量因素,如精神受损状况、侵权行为的目的和方式、侵权人员过错程度等因素之外,还结合国家赔偿审判经验,首次以列举的形式对“致人精神损害”和“造成严重后果”等若干情形加以规范,以期更好地指导法官准确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解释》将支付标准划分为两档,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相关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2014年制订的《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为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王振宇表示,标准的提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此外,王振宇表示,依据《解释》,请求人在申请人身权赔偿的同时,应一并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应一并申请不同责任方式,力求国家赔偿案件得到一次性解决。如此规定既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权,也保证司法资源得以高效、优化配置。(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图源网络 侵删)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当事人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比如遭遇情侣分手、交通事故、个人信息被侵害等等。那么是不是认为自己的精神受到损害都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关于精神损失费,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在什么情况下主张精神损失费会得到支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哪些情形下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通常所说的“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的说法是“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有这样一个案例,司机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行人颅脑损伤,遗留精神障碍,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在这种情况下,行人可在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五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例,在一起离婚诉讼中,丈夫与前女友保持婚外情关系被妻子发现。双方协商不成,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法院经审理,在综合判定丈夫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程度等因素之后,判决支持了妻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并非被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都能得到支持。被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注意避免以下几个方面: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不能在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被侵权人在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时可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侵权情节、损害结果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当公民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必然会给被侵权人带来心理创伤,如果只赔偿物质损失及公开道歉,显然无法抚平被侵权人的精神痛苦。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则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被侵权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作者:库娅芳上海二中院民庭法官助理

转自:上海二中院

来源: 山东高法

精神损害赔偿

中国最高法发文明确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认定标准及抚慰金标准

中新社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朱晨曦 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5日发布,明确了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及抚慰金支付标准。

《解释》共十四个条文,主要分为五部分内容:一是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申请与受理;二是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三是责任方式的适用规则;四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与支付;五是其他条款。《解释》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解释》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认定的客观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难度较大,缺乏直观的客观标准,需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自由裁量权过大,也不利于司法适用的统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宇表示,《解释》在归纳法官综合考量因素,如精神受损状况、侵权行为的目的和方式、侵权人员过错程度等因素之外,还结合国家赔偿审判经验,首次以列举的形式对“致人精神损害”和“造成严重后果”等若干情形加以规范,以期更好地指导法官准确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解释》将支付标准划分为两档,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相关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具有后果特别严重等特定情形的可在50%以上酌定。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2014年制订的《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为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王振宇表示,标准的提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此外,王振宇表示,依据《解释》,请求人在申请人身权赔偿的同时,应一并申请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应一并申请不同责任方式,力求国家赔偿案件得到一次性解决。如此规定既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请求权,也保证司法资源得以高效、优化配置。(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