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彭先生的委托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对案情作了确认和分析,并与委托人彭先生进行了多次详细的沟通。在仔细了解双方感情存在的问题,子女及共同财产债务情况后,经过多次协商修改最终针对性的制定了办案方案。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杨女士联系沟通,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态度,并邀请对方到律所进行协商。经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在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但对于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对此,承办律师及时与委托人彭先生取得联系并开展相关工作。鉴于委托人彭先生的财产以及夫妻债务复杂,双方调解不成,承办律师及时展开了多项取证工作。此次取证涉及原告杨女士的多张银行卡交易明细、房屋产权信息、公司开支、派出所出警记录等。在经过一审和二审后,最终取得胜诉,为委托人争取到较满意的结果。
以案说法 | 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以及债权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以案说法 | 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以及债权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案情简介-原告杨女士与被告彭先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且育有一子彭某。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经常发生争吵,杨女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