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行政与行诉 编辑:范文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法律分析:对于新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食品添加剂名称

(2)标签文字

(3)配料表标示方式

(4)关于致敏物质

(5)有关保健食品的要求

(6)增加了企业联系方式

(7)日期标示

(8)标准实施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10、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三、食品安全国家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法律分析:

对于新标准,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食品添加剂名称

(2)标签文字

(3)配料表标示方式

(4)关于致敏物质

(5)有关保健食品的要求

(6)增加了企业联系方式

(7)日期标示

(8)标准实施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四、食品安全法标签的规定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法关于标签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一节中的第67、69、70、71、72条作出了详尽解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五、食品包装袋执行标准

食品包装袋执行标准如下:1、食品包装必须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儿童食品的包装颜色不能太多;2、食品包装的物理指标和元素含量必须符合标准,可能危害健康的材料,绝对不允许用来包装食品;3、食品标准局有专门的部门对食品包装进行监控,要求包装必须印上合格标签,并注明耐热温度;4、食品可能接触到的材料都属于食品包装,这不仅包括普通的塑料袋、纸袋,而且包括罐头内的涂层、容器盖子、开口处的密封材料等;5、外箱不能有蜡纸或油质锡纸,外包装箱要尽可能用脱色水封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六、食品安全国家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要年满30周岁;5,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包括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有哪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是什么

食品预包装标签标识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国标

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

食品预包装标签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有哪些,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2011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