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怎么办2025,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怎么办
农民遭遇开发商强占土地可通过调解、申请仲裁或起诉解决,涉及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田被村委占用怎么办
如果农田被村委占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
与直接侵权人协商。首先尝试与村委直接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请求村委会和派出所介入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请求协助进行调解。收集侵权证据并起诉。如果必要,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向政府部门申请调解或处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首先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和解,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反映情况。如果认为村委占用农田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上步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方式来解决农田被占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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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的,处罚如下:
1、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农民的土地被开发商强占,如何维权?
开发商强占农民土地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退还土地并获得赔偿。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拘留、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不服的案件。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
法律分析
一、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五)社会保障费用。
结语
针对开发商强占农民土地的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包括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决定、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等不服的情况。除此之外,人民法院还受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第五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v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国务院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防沙治沙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村民强占集体土地怎么办
一、村民强占集体土地怎么办1、村民强占集体土地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3、批准后,公布方案;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实施方案。
六、农民土地被开发商霸占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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