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商品和商业服务的标志,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更加注重对商标,尤其驰名商标的保护。北京某知名连锁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国内驰名商标,在母婴用品行业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该企业称,某门店曾为其连锁店,双方已于2019年7月23日因某门店违约而解除合同,但是截止现在某门店仍在用其公司的注册商标,某门店“门头”“收银台”还在悬挂其公司注册商标“XX”,侵犯了其公司商标专用权,严重损害到了企业的商标权益和社会形象。
为此,该企业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对侵权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品牌影响力。公证员审核了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前往现场办理,公证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进入该门店,借助公证处专用手机进店进行拍照、取证,并在公证处制作《现场工作记录》。后公证处及时出具了公证书,企业的权益及时得到了保护。
【公证书格式】公证书
(2020)XXXXXX号
申请人:北京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址:北京市大兴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 陈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朱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北京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朱某于二○二〇年四月十三日向本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代理人身份证明;5.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证明;5.《门市专卖店合同》、《合同解除协议书》的复印件。
朱某称:北京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XX。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公司与XX省XX市XX区XX东路X号XX国际新城X号楼XX号商铺一层的某门店李X签订《门市专卖店合同》,准予李X使用其公司的注册商标XX。双方于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解除使用合同,并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但是至今某门店仍在使用标有 XX的门头和柜台,侵犯了其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申请本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魏XX、公证工作人员王X前往办理。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十时五十分,公证员魏XX、公证工作人员王X、北京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朱某一同来到朱某指认的保全地点,公证工作人员王X使用公证处专用手机上的高德地图APP,高德地图APP显示该地点为西固XXXXX XX国际新城XX母婴生活馆,该店门头显示 XX母婴生活馆,该店右侧为XX酒吧,左侧为XX洗衣·生活馆。公证员魏XX、王X进入门头显示 XX母婴生活馆内,上方柜台显示XX 海外购,公证工作人员王X对门头及店铺内部带有商标XX标示的柜台进行拍照,十一时二十分此次保全活动结束。
公证员魏XX制作《现场工作记录》1份共2页,并由朱某在《现场工作记录》上签名、确认。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1份共2页)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8张打印照片共计4页,均与现场实际相符。
附:《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1份共2页;
8张打印照片共计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兰州天一公证处
公证员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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