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徐州住房公积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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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公积金有新变化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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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委〔2023〕1号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保障作用,落实“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原则,支持广大缴存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⒈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市区(含铜山区)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中心规定的条件时,不分单方或双方申请,提取加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20万元。本政策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⒉放宽组合贷款政策,取消首房首贷的业务申请条件,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⒊扩大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受理范围,在淮海经济区十城互认互贷基础上,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户籍地为徐州)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保障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需求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年度最高提取金额由9600元提高至12000元。
三、优化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⒈放宽业务办理条件,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⒉扩大承办银行范围,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基础上,新增江苏银行徐州分行、招商银行徐州分行为此项业务承办银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三条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原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来源 |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徐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7月1日起,
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按19,642元执行。
刚刚,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调整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全部单位及其职工。
对在2020年8月底前仍未申办基数调整的单位实行“系统限制”,待单位申办完基数调整后再继续缴存。
调整时间
从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标准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额。
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19,642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参照最新文件执行,最高不得超过12%。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与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保持一致。
职工的公积金基数如何计算?
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进行计算的。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单位在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管理户和每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应当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9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2019年实际领取工资的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020年1月至6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职工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2019年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工作的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2020年1月至6月新调入的职工,以职工调入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个人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其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实行“四舍五入”到元。
关于住房公积金,
还有一个好消息!
今天,公积金年度结息
你有一笔利息即将到账~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均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以2020年6月新开户并发生缴存的职工为例,哪怕实际缴存时间只有2020年6月这一个月,在结息时都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结息。”
公积金账户多了多少钱?
7月1日起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xz.gov.cn)或手机公积金APP,查询本年度结息金额并核实本人基本信息;
如无法注册或登录后姓名显示不正确,应及时将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告知单位经办人,在此次基数调整中一并更正。
利息查询步骤为——
下载“手机公积金”APP;
登录后,进入【账户查询】页面,点击“缴存明细”;
进入公积金业务明细页面,选择“其他”,就可以看到年终结息了。
文字: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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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心各处室、各管理部: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我中心自2025年5月8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下:
一、从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新利率执行,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请遵照执行。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来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
徐州住房公积金电话人工服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姜杰 记者 郑阳)近日,徐州市首个“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专窗在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邳州管理部启用。这一创新服务举措打破传统业务办理模式,实现多部门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以往,群众办理房屋交易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需在多个窗口和部门间辗转奔波,耗时耗力。针对这一“堵点”,邳州管理部主动作为,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与业务隔阂,通过深度联动,整合多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个人征信报告查询、产权抵押登记等多个事项进行高效集成。创新推出“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融合模式,让职工在办理房屋交易业务的同时,可同步完成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公积金贷款等一系列流程,成功构建起购房“一件事一次办”的全新服务模式。这一模式的落地,填补了徐州在该服务领域的空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
“以前办这些业务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在一个窗口就能搞定,真是太方便了!节省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市民韩先生通过服务专窗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后,对这一创新服务赞不绝口。自4月初该服务专窗正式运行以来,已累计受理房屋交易网签业务15笔、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18笔、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15笔,发放公积金贷款达670万元,获得办事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专窗的设立,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便利化的重要一步。邳州管理部主任苗云峰表示,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完善专窗功能,致力于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带来更优质、更贴心的办事体验,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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