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位“吴某波”咨询我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方美
某天深夜,突然有位“吴某波”咨询我,说其(前)女友向其索要*十万元分手费,想报案,问我怎样才能立案。他很认真,明显是做了功课的,把每一项这类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证据都列了出来,还问我每一项证据需要具备什么具体要素,要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够一定立上案。
就,我真的感觉,虽然现在大家普遍对996很反感,但大部分人的青春什么的,花在996上可能都还比花在谈恋爱上值钱一点。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理所当然地觉得谈恋爱有钱赚。如果真的存在赚钱这件事,理论上,有多少劳务,按照市场价怎么算,要算清楚。拆分单项,跑腿、外卖、陪聊、送衣服去干洗……算好了账单再要钱,有理有据一点,不然一来就要几十万上百万,比较难不被报案。
当然不排除有人会主动给分手费,但人家没主动给,可能已经说明这位女士一开始就找错人了,那就不要一错再错了。毕竟公安应该不会因为同情某人谈了一场“错误的恋爱”就不对那人立案的。
对该位咨询者,我最后还是没有说一些很详细的事项,虽然我刑事控告做得还可以,但其(前)女友这种并不算很坏的可能只是智力或认知还需要提高的人,不太符合我对控告对象的设定。我还是希望她能自己想清楚,就此罢手,也希望很多和她一样抱着“女性和男性谈恋爱是付出,分手了男性要给钱的心态”的女士反思一下,不要误入歧途。
我内心比较希望她们有空多去看看那种离婚类的判决,譬如今年上半年大家热议的那位北京的王女士,在家做了几年家务,不比她们中大部分人付出得多?最后获得的“家务补偿款”也就五万元。而且,说句不好听的,哪怕这些女孩子自认是李嘉欣甚至李嘉欣2.0,也要找到刘鉴雄才可以啊,找刘鉴和刘雄很可能都是没用的。不只没用,还可能会被报案。
有位网友说,现在人们都自认“良禽”,都要择木而栖。我觉得这种想法本来就是可笑的,因为很多自认“良禽”的人想要依靠的“大树”本身内心也像一只“良禽”,也在找它的“大树”。所以好端端的恋爱,就越来越像爱情买卖。而且《爱情买卖》的歌词明明说的是“感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现在却变成了“感情不是你想卖,别人就想买”。
《爱情买卖》发行于2009年10月7日,2020年或2011年,该歌曲红遍大江南北。如今已是2021年,看来十余年内人们的爱情观不仅没有进步,反而退化了很多。当然这或许是因为其他地方都“内卷”得太厉害了,部分女性本来想找个不那么卷的地方“工作”,然而没想到虽然看上去确实不那么“内卷”了,但“甲方”不高兴了,自己还是直接下岗,还得是没有补偿的那种。
当然爱情观退化并不算是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是一方的爱情观退化,但另一方的法治观进化;或者双方的爱情观都退化,却只有一方的法治观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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