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怎么看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周国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几年,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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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一、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根据本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由此可见,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如无其他法定事由,在这3个月内不开工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开工。所谓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许可证交给建设单位之日,自该日起3个月内开工,比如领取施工许可证日期为2002年10月1日,建设单位应当于2003年1月1日以前组织施工企业进行施工。需要说明的是,本条的规定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已失效)不完全一致,该规定指出:“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不同点有两个:一个是日期计算日。建设部的规定为批准之日,本法的规定为领取之日。这样规定更合理,如果只规定批准之日,建设部门不通知领取,就有可能使得期间缩短,不利于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而本规定是什么时候领取,就从什么时候起算,当然领取并不完全由当事人决定,如果当事人自己想领取就领取,不想领取就不领取是不行的,应当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领取之日算起。另一个是期间延长。建设部的规定为2个月,本法的规定为3个月。3个月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更为有利。

  二、施工许可证的延期

  根据本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8条的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延期必须有理由,理由应当是合理的。建设单位申请延期是其权利,但是延期的申请是否经过批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合理、合法,就可以批准延期,不合理、合法,就不批准延期。延期可以两次,每次为3个月。

  三、施工许可证的自动废止

  自动废止,即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失去法律效力后,建设单位如组织开工,还必须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本条规定的废止情况有两个:一个是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即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且3个月内又没有申请延期的,该许可证就自行失去法律效力。另一个是超过延期时限。即超过6个月的延期,又在6个月的延期内不组织开工的,也失去法律效力。

  需要说明的是,本法自实施后上述与本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即失去法律效力,应当执行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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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可以延期几次?每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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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习内容是建筑法中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每次学习法律这部分的时候都比较头疼,为什么呢?主要是记忆的东西太多,太杂了,对于我这个一孕傻三年的宝妈来说,太难的。没办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敲写起来。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六点):

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注意: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及延期等,都是建设单位在办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里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2、时间上:只涉及到三个时间,1个月、3个月、1年;

其中有效期3个月,及延期3个月是重点,因为可以延期两次,故施工许可证延长最长时间为9个月。

三、建筑许可的框架图

注意: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从业资格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

第161问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施工许可证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二、施工许可证开工后会过期吗

工程施工后,如果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如果超一年未恢复施工的,施工许可证会过期

施工许可证开工后不会过期,法律规定,施工许可证在领取后有开工的期限,如果未开工又不报告的,施工许可证将会过期,而一旦开工后,该有限期便没有意义。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等条件。

三、施工许可证开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四、不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五、专项债券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提条件

(1)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自规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自规局)——不动产权证

(3)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自规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齐全才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如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开工批复即可开工,例如:开工情况说明、开工令等批复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筑施工许可办理的前提条件及有效期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满足的前提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发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以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1、因故不能开工--可以申请2次延期,每次顺延3个月;

2、开工后中断施工--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3、中止施工满1年的复工前--报发证机关核验开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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