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方却迟迟不履行义务,快找律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薛清

  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理应如期获得安置房、补偿款,但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律师有时能接到被拆迁人咨询,“我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已经到期N年了,现在还没拿到安置房或者补偿款,该怎么办?”下面分情况解答。

  一、手里有协议原件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约定拆迁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依法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原告要求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安置补偿协议到期,拆迁方不履行协议义务,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原件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并支付违约金。

二、手里只有复印件

  有的拆迁方拿走协议原件,只给被拆迁人一份复印件,并告诉被拆迁人,复印件和原件效力一样。冠领律师提示,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和原件是不一样的,只拿着协议复印件,有可能“进不了法院的大门”,即使法院受理了,被拆迁人在诉讼中如无其他证据佐证,因复印件的证明力弱,法院可能不予采信。所以,被拆迁人只持有一份复印件的情况下,不要轻易自行起诉,应该咨询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程序去调取协议原件,从而要求对方履约。

  三、手里没有任何协议文件

  还有一种情况,被拆迁人签了协议,但拆迁方以协议需经上级审批或者盖章等理由将协议原件都拿走,结果协议没等来,补偿款、安置房也迟迟无法拿到手。这时假如拆迁方篡改拆迁补偿金额、拆迁补偿期限等关键内容,被拆迁人又无法拿出证据予以证明,就会非常被动。所以在没有任何协议文件的情况下,要想拿到属于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被拆迁人需要拿到协议的原件。如果自己获取不了,一定及时委托律师通过信息公开或者诉讼等方式帮助获取,进而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

  另外,为避免拆迁方不履约时难以维权,被拆迁人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签订协议时,要对协议内容仔细审查。协议里一定要明确补偿款的发放时间或者安置房的交付时间及区位;协议必须要有签署机关以及盖章签字。

  2、协议中要明确违约责任。如果拆迁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应该如何处理、如何赔偿,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这也是对拆迁方的约束。

  3、协议一般是一式三份,一份拆迁方拿走,一份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还有一份属于被拆迁人,一定要仔细留存。不管拆迁方给出什么理由,不能留原件的协议不要盲目签字。

  最后提示,如果不慎遇到拆迁方逾期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内容的情况,可以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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