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授权委托书,委托收款同城异地都可以用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苗南明

委托收款授权委托书,委托收款同城异地都可以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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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大白话解释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托收承付结算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而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2、办理的程序不同

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

托收承付结算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委托收款协议

HR小赵

我上个月又忘记把社保费转到社保缴费卡了,今天被老板批评。哎,每个月都要转账真的好麻烦啊,太容易忘记了。

小编

別急!现在本市大部分单位都采用了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保费,无需转账,社保中心就能每月按时扣款了,不妨试试哦!

HR小赵

这么方便!能具体说说吗?

小编

委托收款就是在每月指定扣款日从单位现有银行结算账户里进行收款。

HR小赵

那真是太方便了!我也想变更为委托收款方式,需要怎么办理呢?

小编

单位没有欠费的情况下,您只需填好《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和《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相关表格和承诺书可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栏目下载),到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然后带好《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收款手续须知》和《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社保专用)》(一式两份)前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授权手续就可以啦!

特别提醒:目前,本市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为以下15家合作银行之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

委托收款证明

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代理人)之间在民法上的代理关系,该关系形成后,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在此情形下,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

《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这就是说,被背书人因委托收款背书而取得代理权后,可以代为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在具体行使这些权利的过程中,还可以请求作成拒绝证明、发出拒绝事由通知、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等,但不能行使转让票据等处分权利,否则,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委托收款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持票人依据法律规定的记载事项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生效。按《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可以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但如果记载“因收款”、“托收”、“代理”等字样的,也应该认为有效。

委托收款是什么意思

委托收款书


***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发生的业务贵公司应付我公司约壹拾柒万元整(按实际支付为准)我公司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代为收款,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委托公司: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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