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传谣属于什么违法行为,造谣传谣的定义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罗惠黛

造谣传谣属于什么违法行为,造谣传谣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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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近日,部分网民在多个平台传播陕西宝鸡流调数据中的108号和109号确诊病例信息,并配有不雅图片。对此,宝鸡公安辟谣称,二人为孪生姐弟关系,部分人员恶意传播谣言,已对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警方将严厉打击污蔑造谣,扰乱抗疫秩序的行为。法报君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否则违法必究!对于网络上编造、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

一、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全媒体记者 罗聪冉)

来源: 法治日报

造谣传谣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3月10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涉民生等领域谣言案件,涉案相关造谣传谣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王某照编造传播“开学第一天小学倒闭”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照带其侄子上学时发现学校大门暂时未开,遂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开学第一天小学倒闭”的视频,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吴某课等人编造传播“手机NFC被隔空盗刷”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吴某课、高某、应某达等3人为吸粉引流,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一段视频,内容为某人因手机开通碰一碰支付功能,导致路上被他人利用POS机隔空盗刷从而造成资损,后又虚构报警找到嫌疑人并追赃挽损的内容。该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传播,引发群众对手机隔空盗刷造成资金损失的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朱某宏编造传播“运城市闻喜县用病死猪做火腿”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朱某宏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运城市闻喜县用病死猪做火腿的视频,造成谣言信息传播,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闫某编造传播“南阳部分县域小麦病毒大爆发”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闫某为推销其所在公司农药产品,在网上编造并散布相关视频称“小麦大面积发黄,是病毒病大爆发,油法路方城古庄店镇病毒病大爆发”“小麦黄花叶病毒症状和危害,豫南地区抓紧防治,现在黄花叶病毒大爆发”,造成当地群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段某等人编造传播“四川自贡一男子杀害父母妻儿后跳楼”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段某等7人为吸引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四川自贡一男子杀害父母妻儿后跳楼”的虚假警情,引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伍某等人编造传播“一小学教师在教室去世”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伍某、戴某秋等人分别在互联网群组及某社交平台发布“在黑板留文字(遗书)”“(校长)当众斥责教师”“一小学教师在教室去世”等不实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王某运编造传播“成都一路人拿甘蔗刀乱砍”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运在某社交平台散布“2月25日,四川成都。水果店老板徐女士称两兄弟在外面打骂,其中一个人进水果店拿起甘蔗刀乱砍,自己上前阻止险些被砍中,垃圾桶和凳子也被砍坏,一退伍军人见义勇为上前帮忙勇斗,对方救了自己,脸缝了好几针,后来特警上前将其制服”的不实警情,造成谣言信息扩散,引发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任某树编造传播“贵州某地抓获恐怖分子”虚假警情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任某树在某短视频平台评论区发布“恐怖分子,抓到一个,跑掉两个”的谣言,造成大量网民跟帖询问情况,引发社会恐慌。

彭某浩编造传播“广东医保资金出现赤字”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彭某浩为吸粉引流,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广东医保资金出现赤字”的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众所周知,医疗保障让扎根广东的各类人才安心、安业,该谣言的传播却在当地引发了不良社会影响。

赵某编造传播“雄安集团招聘数万人”谣言案。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赵某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不报就是傻,雄安集团集中招聘4万人”的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不仅误导了大量求职者,还对雄安集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干扰。

警方提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转自:公安部网安局

来源: 封面新闻

造谣传谣损害个人名誉行为怎么处罚

作者:宋胜男 刘欣

防控疫情,要靠科学,当然更离不开法治。针对疫情防控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ID:fazhiribaoxinwen)推出“疫情普法”系列,紧盯疫情发展,采访专业人士解答疫情防控中的那些法律问题!

有人为推销产品或者博取关注编造疫情谣言,有人道听途说在群里转发不实信息,疫情面前,谣言更加可怕。那么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都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造谣传谣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造谣传谣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该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疫情面前遵守法律规定,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让我们共同努力,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感谢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志广律师为本文提供法律支持)

造谣传谣行为不但构成违法犯罪,更不断侵蚀社会诚信

来源: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疫情防控以来,公安机关查处多起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诋毁中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干扰正常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案件。中国互联网辟谣平台盘点了近期发生的10起典型案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网络行为,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01 刘某杰、刘某有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案

近日,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从2022年1月1日起,在京人员只出不进,2022年3月份以后才能返京“等不实信息。北京警方经工作,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杰(女,52岁)、刘某有(男,49岁)抓获。二人对凭空臆断,编造上述谣言并在微信群中传播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02 张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5日,张某虚构“某村封控不让出村,村霸纠集混混持刀砍医护人员,被民警开枪击毙”等不实信息,在网络上发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03 罗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5日,罗某在网上散播“某地凉凉了,大街上死了很多人”等谣言,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未央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罗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04 郑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5日,郑某某在个抖音账号发布“完了,全完了,长武县确诊一例,泾阳县二例,还有旬邑县黑车拉回来一个阳性的,导致县城也封了”等疫情谣言,引发网民的关注和转载,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旬邑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郑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05 王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8日,王某某(女,38岁,神木市人)为博取眼球吸引粉丝流量,利用公众对当前疫情状况的关注度,平台发布不实视频称“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小学五年级在校学生是美国国籍,该学生因国籍问题,被医务人员拒绝接种新冠疫苗”。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已被神木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06 杨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9日,黄陵杨某用微信发布其个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信息,经民警调查发现,该男子杨某的检测结果为阴性,并无阳性情况,此虚假信息引发了群众不同程度的恐慌和不安,黄陵公安对涉案杨某进行依法处置。杨某已被黄陵公安局民警进行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7 张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31日,张某某用的机录制视频发表“做核酸插队不排队”、“辱骂不让其插队的排队人员”等不发言论,并在某平台发布,造成不良影响。延安市宝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08 周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2年1月1日,丹凤县周某某利用抖音账号发布视频并配文字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丹凤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09 陈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1年12月22日,陈某使用手机拍摄视频,并虚构“疫情期间某区一蔬菜粮油店物品被群众哄抢、没有付钱”的配文,发布至抖音平台及微信群,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西安公安灞桥分局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10 何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近日,一则浙江嵊州市民被检测出“新冠阳性”的聊天截图在当地微信朋友圈传播,里面赫然有一张显示新冠检测阳性的截图及“再见了兄弟们”的文字,引起当地恐慌。当事人何某发现假报告造成较大影响后投案自首。何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二十五条规定,构成伪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综合陕西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看看新闻KNEWS、@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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