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管拆违引发租赁纠纷,成功帮助业主追索租金及损失
(2019)沪0106民初21068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静安区因城管拆违大整治,导致经营重庆小面的店铺阁楼(夹层)被拆,经营面积出现下降。在此情况下,面馆租户认为,阁楼非其搭建,且阁楼拆除导致其经营面积减少,收益减少。因此要求业主减少租金并赔偿损失。
租户同时停止经营,关闭店面并拒绝支付租金。
业主束手无策。
办案经过
1、积极处理拆违事宜,采取补救措施
接到咨询后,律师迅速介入,达成委托代理协议。首先前往事发商铺取证。发现商铺因为拆违,导致经营面积减少,同时因为拆违,环境脏乱,高压线裸露等各种不利于经营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律师先与面店进行协商,讨论减少部分租金的事宜。
减租事宜无法谈拢。双方仍处于僵持状态。
为避免双方扩大损失,本律师建议先采取止损措施。建议业主立即安排恢复经营状态。理由是,保持适租状态是业务的义务,在租户不接受减租抵扣装修款情况下,业务应当及时进行维修。
经过整修,仅花了不到5000元就完成了墙面的清理,高压线的封装,并将店铺打扫干净。
至此,租户无法以不适租为由拒绝承租。
租户继续一段时间后,仍然选择放弃承租。双方就租金问题计押金发生争议。
2、积极催款,保留证据
因存在第三方因素导致双方租赁纠纷,避免在未来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本律师建议先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催款,
保留短信、微信、语音等证据材料。确保业主义务履行到位。
3、积极诉讼,追回拖欠租金。
在租户确实停租并离开后,发动诉讼程序,主张租金及违约损失。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租金及违约金诉请。
本案疑难点:
难点一:本案的疑难点在于,阁楼(夹层)的搭建并非租户进行的搭建。阁楼是由业主的上手进行搭建的。因此,租户在拆违问题上并无过错。且系政府行为引发的租赁纠纷,找不到承担责任一方。
难点二,拆违后,租户以房屋不适合继续承租为由停止支付租金,业主应当如何处理。在这情况下,建议业主采取恢复适租状态是帮助本案胜诉的关键。
难点三:本案中,业主并非产权房,其租赁权系三手租赁权,因此,涉及转租权的问题,需要通过多步证据证明租赁权的合法有效。否则,租赁合同无效,业务无法主张违约金及赔偿。
难点四:拆违问题,并非强制拆违,而是在城管通知违建后,由街道组织自行拆违。责任主体模糊,基于拆违的赔偿困难。
难点五:拆违前后,租金差额如何进行统计,如何计算双方的租金损失。被告提起反诉,要求赔偿损失,如何维护业主方正当利益。
难点六:业主因操作失误,导致后续庭审中对租赁房屋的交接时间点产生不利影响。给诉讼增加了困难。
不过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克服上述困难,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但因为租户确实存在损失,所以减少了部分租金。但是,对租金损失及违约金给与了大部分支持。
判决结果为:
1、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解除,
2、被告于判决生效日期支付原告欠付租金35019.18元
3、被告支付原告合同解除违约金25000元
4、被告(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审判人员:姚法官
审判员:王法官
人民陪审员: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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