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是什么税的简称,地税是什么税怎么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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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是什么税种
一、地税和国税有什么区别
1、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2、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
二、征收管理分工划分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地税是什么税怎么算的
中国的税改史分为
1. 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
2. 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所得税,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 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
4.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饮食服务、邮政电讯等服务行业所经营项目纳入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在这种条件下将过去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一方面,国地税分设会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另一方面,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地税国税合并是大势所趋,这就成了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的重点,这项方案落实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但大幕已经拉开。
合并后,好处主要有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2.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避免了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 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政府决定,所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地税是什么税率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改革后,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将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拟设置组成部门26个。
其中,方案称,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李齐云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是出于统一税权、便于征管、精简机构等方面考虑而进行的改革,改革后,纳税人通过一个窗口纳税,会更加方便,办事效率也会提高,同时也节省了收税成本。
此外,李齐云认为,我国实行“营改增”之后,营业税作为地税部门征收的主体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地税部门职能减少。同时,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情况下,两套机构反而会使一些事情的协调上出现不通畅等问题,一个机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些问题。
李齐云表示,虽然国地税机构会合并,但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的这种分税制不会改变,属于地方的税收还是要划归地方,中央的税收还是归中央,不过划分方式可能有所调整。
即便如此,李齐云认为地方税收以后有可能会增加。他解释说,环保税、房地产税等资源税都是属于地方税收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4月1日,环保税将迎来首个征收期。
李齐云分析说,国地税合并后,有些问题也面临解决,比如干部任用管理、机构隶属关系、人员安置等。
国地税合并是近年全国两会上的热门话题。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成都市委主委仰协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建议在市、区(县)二级政府范围内将国税局、地税局合并重组,成立税务局。
仰协分析称,国税、地税税收体系复杂,税种繁多,两套机构重复配置相同的资源,包括办公场所、设备、后勤、以及职员的工资、福利等,而这些成本与费用支出都需要纳税人来承担,这正是征税成本较高的最主要原因,也是纳税人呼吁合并改革的主要因素。
同时,在目前“分税制”的框架下,企业经营者需应对两套征税体系感觉很麻烦,不但纳税成本增加,征缴成本也增加了。国税局、地税局有时候争抢税源,产生利益冲突,同时,也造成纳税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矛盾。
仰协认为,2016年以来,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相对萎缩,国税、地税的合并就更是迫在眉睫之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通过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建议:国税、地税合并。这样既有利于政府减少税务监管的投入,还可以降低企业因现行国、地税分立体系而产生的多头管理的成本等。
地税是什么税种类型
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据悉,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在北京市和四川省,都有媒体现场直击了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税务局合并挂牌的全过程,并做出了详细报道。
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挂牌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都亲临现场,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揭牌,其规格不可谓不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区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而在四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揭牌现场,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次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办事流程。据介绍,原本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供一套资料即可。而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申请一次。由此可以推知,其他各地的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之后,办事流程也会有大体相似的简化。
事实上,今天正式启动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工作,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出部署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当时,据国务委员王勇介绍,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接表示,财税改革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之前阻碍国税地税合并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而这也意味着,财税改革,这一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大幕已经拉开。
当下,国税地税的合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而今天这一幕,自然会令人想起24年前的分税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而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
资料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侠客岛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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