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被告胜诉,知识产权纠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情概况】
某公司因专利维权过程中,所涉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致使被他人提起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并要求某公司赔偿30万元。身为本案被告的某公司不仅专利被宣告无效,知识产权布局全部被打乱,现在还被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陷入极端被动的环境中,因此联系到罗小宇律师作为其被告代理人应诉,发起反击。
【律师办案】
罗小宇律师接手本案,成为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后,仔细研究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制定了应诉方案,强调了被宣告无效的理由是以创造性不足为主,不能认定为主观恶意的应诉策略。。
【法院判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罗小宇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以(2023)浙01知民初218号判决书,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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