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妇共同欠银行贷款,怎样才能离婚
夫妇共同欠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离婚。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包括共同债务的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银行贷款这一共同债务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双方按何种比例分担。之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可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就离婚、财产分割及债务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形成原因等,对共同债务的分担作出判决。
需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夫妻对银行贷款的共同偿还责任,并不会因离婚而免除。银行仍有权向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主张债权。若一方承担了超过约定或判决分担的债务份额,可向另一方追偿。
二、银行按揭贷款办假离婚的后果有哪些
银行按揭贷款办假离婚存在多方面严重后果:
(一)法律风险。假离婚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关系的规定。若被查实,婚姻登记机关可依法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双方婚姻关系。同时,在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若一方事后反悔,主张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等条款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判定,导致财产分配出现变化。
(二)信用风险。银行在发放按揭贷款时,依据的是申请人真实的婚姻状况等信息。若通过假离婚获取贷款,一旦银行发现,会将其视为信用不良行为,可能导致贷款被收回,还会影响个人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记录,今后再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可能会遭遇拒绝。
(三)社会风险。这种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和婚姻制度的严肃性,若引发效仿,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三、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方不承认债务
在处理离婚债务,且一方不承认债务的情况时,需区分债务性质来确定处理方式:
-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便一方不承认,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借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共同经营的店铺等,那么该债务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若另一方能证明该债务确为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未负债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若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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