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委托人L先生成功退回浙江金华某商品房定金9900元
开发商以房源紧张为由诱导委托人支付9900元定金锁住房源,事后却不与委托人签署认购书。
销售宣称:该楼盘以交通便利、周边设施配套完善等楼盘利好消息游说委托人认购,委托人遂有意认购但需要和家人沟通,销售人员以房源紧张,明天回来这套可能就卖完了的理由让委托人支付9900元定金锁住房源。
楼盘实际情况:开发商宣传的快速路、轻轨、配套小学等都在规划中、建设中,而且在委托人交完定金后,开发商却没有给委托人签订任何的协议书,违反了正常的交易流程,损害购房者的权益。
案例二:委托人L小姐成功退回广州市增城区某使用权公寓3万元定金
购房时间:2021年12月10日,支付3万元定金。
购房目的:想购买具有产权和办证的商品房
开发商虚假宣传、违规操作:谎称可以办理房产证、交通便利
楼盘实际情况:认购物业属于使用权公寓,与开发商签署租赁合同(以租代售),且复式报建涉及违规违建
放弃认购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认购物业存在违建
处理时间:委托人2021年12月7日委托处理,2022年1月5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办理退款,年后收到3万元退款。
案例三:委托人P小姐成功退回广州市白云区某商品房公寓9万元定金
购房时间:2021年1月16日
购房目的:投资用途
开发商虚假承诺:销售告知认购物业是商品房包含住宅和办公,都可以办理房产证;混淆视听,诱导认购人支付定金。
楼盘实际情况:楼盘是商品房办公用房,并非住宅用房,产权只有40年,开发商将办公用房为住宅用房存在违建。
放弃认购原因:不是商品房住宅用房,不具备住宅用途性质。
处理时间:委托人2022年5月30日委托处理,2022年6月8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办理退款,6月17日收到退回9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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