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纳税扣缴客户端,自然人纳税标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赵诺

自然人纳税扣缴客户端,自然人纳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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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提醒大家!

一年一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开始啦!

重点提示

1、由工作单位在扣缴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税款所属期选择到2022年1月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迁入上年数据】 可将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入2022年度。

2、由员工个人在APP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目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可以一键确认。如果今年12月期间员工没有自行确认的,2022年1月1日系统会自动将有效的信息确认至2022年度。单位在扣缴端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22年度,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获取即可。

3、如2022年度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与2021年度不同,或是相关信息有变化,即时自动确认至2022年度后,也需如实修改更新。

接下来为你介绍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一键带入

查询和修改2022年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01

“一键带入”流程

首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点击首页的【热点专题】的“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下方的【了解一下】,进入确认界面。

如果需要先查看2021年度已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不确定2022年度是否已填报信息,可以点击【去查询】先行查看;也可以点击【去确认】进入信息带入界面。

点击【去确认】后,如您2022年度有新增扣除项目,您可以按实际情况点击对应扣除项目后填写2022年度扣除信息;如无新增项目,且2021年度信息无需修改的,则可直接点击页面中间的【一键带入】按钮,选择扣除年度2022年,根据提示点击【确定】,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

在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如提示有异常信息待修改的,请据实修改,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方【一键确认】,就完成信息带入啦!

02

查询已填报信息

信息确认后,您也可以再查询确认已填报信息。具体路径为:

1、【首页】——上方【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2、【首页】——底部【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03

修改流程

如果已经新增填报或者一键带入2022年度扣除信息后,又发现信息有误,不用担心,您还可以进行更正!

首先进入已填报信息详情:

01、可以通过上述查询路径查询并点击进入。

02、可以通过【首页】——【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进入。在填报详情页点击下方【作废】可进行作废后重新填报,也可以点击【修改】在原已填报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综合个人所得说、广西税务

来源: 金陵晚报

自然人纳税申报流程

季晓莉/文 季晓莉/文 这段时间关于税的新闻挺多,感觉周围人关于税收合规的意识也大大增强了。特别是一些不熟悉税法的人,借助现代高度发达的媒体和税局强大的宣传,发现自己多年前的一些涉税行为好像没申报缴税,就特别紧张,担心是不是他们还会就多少年前发生的事情补税,罚款。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自然人如果应缴的税款没申报缴纳,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咱们聊聊这个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自然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会被无限期追征吗?

首先解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是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的,税款追征期最长也就5年。

许多人看到这个文件就非常开心,那是不是我过了5年就安全了呢,还真不是,因为根据国税办函(2007)647号文,自然人如果有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纳的税款,要同时满足”未办理税务登记“和”六十三条规定之外”才可以不被无限期追征

二、什么情况下自然人会被无限期追征税款?

自然人一般很少办理税务登记,那么我们再来看看征管法的六十三条关于纳税申报说了啥,看看是不是您能够被排除在六十三条规定之外?

因为自然人不需要设置账簿、登记记账凭证,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自然人不可能像企业纳税人那样,因为虚假的账务问题导致被税局认定为偷税。

但是根据《征管法》六十三条对纳税申报的规定,如果自然人曾经被税务局通知过要就涉税事项进行纳税申报,但是自然人拒不申报,或者说自然人曾经申报过,但是申报的数据是虚假的,那还是可以被税局认定为偷税的。

所以作为自然人的您,可以回忆一下,和您相关的涉税事项,税务局是否通知过您申报,或者说您曾经胡乱申报过?

三、税务局通知申报的形式

可能自然人还会有疑问,什么情况算税局通知申报我了呢,5年前税局曾给我打过电话,问过我涉税事项的事情,说如果涉税就申报,我觉得没税就没申报,之后税局也就没下文了,这是不是就算税局通知申报了?如果这么简单就算通知申报,那税局工作就太好干了。咱们再来看看通知申报的形式。

因为每个税种都有相应的申报期限。如果是在申报期限内,税局的通知方式一般都是比较温和,短信、邮件、电话、税务事项通知书这些形式都有可能。现在有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也可能直接在这些平台上就能收到提醒。

如果超过了申报期限自然人仍未缴税,那税局一般就会书面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了,要求自然人缴纳税款,如果是自然人联系不上,税局还会采用公告的方式通知纳税人,如果自然人仍不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就视为送达。这种情况下,如果自然人的税款没申报缴纳,还是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四、作为自然人的纳税人应该怎么办?

根据以上分析,作为自然人可以梳理一下自己的涉税行为是不是已经过了5年:

如果还是在5年期内,那就建议补税交滞纳金,尽量避免5年内被税局查出,还可能会有0.5-5倍的罚款。

如果已经超过了5年,那就想想是不是税局曾经给过您税务文书,或者曾经看过税局送达文书的公告,您没当回事。如果有这些事项,那税局是可能将您的行为认定为偷税,无限期追征的。

如果已经超过了5年,但是税局从来就没就您的涉税事项找过您,或者只是泛泛的聊过,那么这种情况下您未申报缴纳是税款税局就不会再追征啦。

自然人纳税人是什么意思

个人生产经营者指的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它作为的是一个经营单位,当然,也可以是家庭经营)。包括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

1、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属性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

由此可知,自然人销售货物是偶然的,经营范围仅限于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个人劳务。作为具有自然属性的个人,在其产生纳税义务之时,所称纳税主体名称不同,但实质等同民法上的"自然人"就是税法上的“其他个人”。个体工商户是经常性的,不但具有固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还要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

个体工商户是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2、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的税收政策区别。(1)在流转税环节,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享受优惠截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作为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则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在取得租金之时须按取得租金的不含税收入缴纳增值税。但是,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月销售15万以内(季度45万)增值税减免,其他个人(自然人)只能适用起征点的,不适用月销售15万以内免税政策。

(2)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都是缴纳个税,但是有所不同。个体工商户作为一种经营实体,最终所得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其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等后,其余额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业主本人如果没有综合所得,比照综合所得相关规定,减除每年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之后,按照经营所得税项目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自然人种类较多,如综合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等,按照各种所得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根据上述两种形式相同点和差异点的比较,如果计划长期经营的话,建议以选择个体户的形式。当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本文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怎么查

个人所得税App开具个税纳税记录功能上线以来,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便利。申税小微梳理了开具纳税记录、查验真伪的具体步骤,附上3个温馨提示,帮您快速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一起来看看吧~

开具纳税记录

第一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纳税记录开具”,或通过“办&查”——“纳税记录开具”。

第二步:选择需要开具的具体年月(可以跨年),按住滑块拖动后完成验证,再点击“生成纳税记录”。

查验纳税记录真伪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或“办&查”——“票证查验”,扫描纳税记录右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温馨提示

1.目前,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方式有多种。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或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2.纳税记录备注栏出现“更正申报”字样,是因为对申报信息进行了更正申报,所以纳税人开具该属期的纳税记录时,该笔信息的“备注”栏会显示“更正申报”的字样。

3.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建议您尽快通过手机个税App等渠道办理汇算并缴纳税款。在您办理汇算并足额缴纳税款后,标注会即时解除。

供稿:郝玉媛

制作: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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