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打12345还是12333,福州医保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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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医保电话
门诊特殊病种无需选择定点治疗机构,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福州医保政策新变化来啦!
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提供便利。该通知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变化一: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过去,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需由具备条件的医院认定,参保人员持医院认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备案申请表”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再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从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实行网上备案,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市属及以下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承担医保管理的科室负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新政策施行后,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权限下放至福州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学临床诊断标准按规定予以认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此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加紧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省属医疗机构尽快实现由医院通过网上直接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变化二:就诊范围涵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在新政出台前,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分为两个阶段:
☞2001年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基本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经认定后,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相对较窄。
☞2018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除可按原来规定的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外,还可在我市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新政施行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后,无需再选择定点治疗机构,可直接在全市具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需注意的是,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为C级或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工作、不得进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
来源:福州晚报微信
福州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特殊病种
无需选择定点治疗机构
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福州医保政策
新变化来啦
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更好地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提供便利。该通知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 变化一:特殊病种认定权限下放
过去
福州市门诊特殊病种
需由具备条件的医院认定
参保人员持医院认定的
“门诊特殊病种结算备案申请表”
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再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即时刷社会保障卡结算
从2018年11月1日起,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实行网上备案,实施范围为福州市市属及以下级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承担医保管理的科室负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新政策施行后
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权限
下放至福州市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医学临床诊断标准按规定予以认定
此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加紧与省属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调,争取省属医疗机构尽快实现由医院通过网上直接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审核和网络登记工作。
· 变化二:就诊范围涵盖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在新政出台前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门诊特殊病种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
分为两个阶段
☞2001年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后,基本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经认定后,参保人员只能选择1-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范围相对较窄。
☞2018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后,除可按原来规定的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外,还可在我市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新政施行后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门诊特殊病种经确认后
无需再选择定点治疗机构
可直接在全市具有资质的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诊范围进一步扩大
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需注意的是,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为C级或D级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认定工作、不得进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
来源:福州晚报
来源: 东南网
福州医保要交多少年
来源:台海网
紧急提醒!事关福州人的医保!若你错过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缴费期,需补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补缴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者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
福州:截至3月31日!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补缴别再错过!
各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小伙伴注意了!
快跟着小编的步骤,动动手指,开始便捷补缴吧!
职工医保费
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应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每年7月1日起调整)。
两种便捷缴费渠道如下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实行按年一次性缴费。
1.批量委托扣缴(每月20日前)
已办理续保手续需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将应缴医保费足额存入本人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委托银行定期代扣缴纳。
2.零星自助缴费(可实时到账)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的,可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通过农行网点、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注意事项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即为中断缴费),暂停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在3个月(含)内,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重要的消息,告知身边人知道!
(来源:鼓楼微文明综合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东南网等)
福州医保24小时人工咨询
一起来了解
2023年福州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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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福州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福州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4.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5.在福州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6.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二、参保登记
已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福州市户籍居民携带户口簿;持有居住证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
2.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统一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学生应及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在学籍地参保大学生,若在户籍地已参保登记的,应先终止原户籍地医保关系,福建省内(除厦门外)生源,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申请停保。厦门生源可通过厦门税务APP申请停保。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3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700元/人,合计1090元/人。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具体规定如下:
四、缴费方式
1.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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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五、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2.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待遇
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3.住院补偿待遇
说明: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转出、转入医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3.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4.大病补偿待遇
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30万元,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
来源:福建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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