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20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

交通事故 编辑:唐雪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202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当事人已经签字后,是不可以进行复议的。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责任认定书是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之间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多少责任的划分。也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证据。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的,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有异议仍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是可以更改的。

法律分析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当事人已经签字后,是不可以进行复议的。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责任认定书是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之间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多少责任的划分。也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证据。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的,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是不能申请复议的,只能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吗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但签字与否不会改变认定书的效力。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可以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有异议仍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是可以更改的。

按照规定,在签收交警送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虽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0日内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还是可以改,但要通过复议的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法律文书。根据该法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有权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因此,当事人可以在签字后的一定时间内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当事人已经签字后,是不可以进行复议的。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责任认定书是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之间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多少责任的划分。也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证据。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认定书不服的,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不签字,可以申请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不签字可以申请复议吗1、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不签字可以申请复议。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一样,并不影响什么,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级机关行政复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是什么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四、交通责任认定书复议希望大吗

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推翻之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出具责任认定书时,也是经过具体分析的,因此责任认定书复议成功率微乎其微,基本上是改变不了的.是否成功要看事故认定书是否针对违法行为进行充分调查,是否有漏掉的项目,总体来说复议改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于行为人对交警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情形,是可以在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同一事故只能提起一次复核。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了还能复议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有异议时,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双方签字就表示没有异议,不服并且未签字才可以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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