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费,商标使用期限是几年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舒璇雯

商标使用费,商标使用期限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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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的规定

说到商标,很多公司与企业也在用,也都有,可是,商标的具体用法有哪些,并不是太清楚,很多是觉的有了一个商标,就有了牌子,心里安心,至少工商过来检查什么的,心里有底气了。

其实商标不只是为了对付工商检查的,更多的时候,商标有商标的用法,在公司里面,商标一般都是作为logo的形式,出现在公司很醒目的地方,很多公司一进去,就能从墙上看到挂的商标logo之类的。

大多商品并不是强制要贴上商标的,但是如果公司申请了商标,那个在印刷的时候,把这个商标印刷上去,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突出品牌,其实很多公司也是这样做的。

但是商标还有一些其它的用法,常见的有授权,这点大家在很多食品包装上可以看到,就是说这个商标是某某公司授权某公司使用的,这类的在连锁商业中也很常见。另外一些大型的户外广告,有很多也是使用了商标的。

在商标法的第六章中,就是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的条款,其中一些条款,对大家怎么使用商标还是有作用的。如: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另外,如果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会构成商标侵权,这点大家在使用的时候,也可以留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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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权授权书

近年来,围绕老字号产生的商标纠纷层出不穷,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何为商标的在先使用的问题。“在先”究竟是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还是商标使用之前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南京有家老字号烧饼店早在2007年就开店经营并使用“老王烧饼”招牌,人气一直很旺。同多数匠人一样,店主沉迷钻研手艺,未及时注册商标。不料后有竞争对手老李觊觎“老王烧饼”的商誉,2012年竟在其隔壁的店面也经营起一家“老王烧饼”店,还特意注明“正宗”字样。

  起初,老王对隔壁的“李鬼”烧饼店并未在意。后来,老李的生意逐渐做大做强,老王开始有了危机感,于是,他在2015年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成功注册后,老王开始以“老王烧饼”商标为武器,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老李停止侵权行为。然而,老李却主张其在老王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就已使用“老王烧饼”字样,构成在先使用,并不侵权。

  何为在先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简单说来,就是在他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使用人就已经使用该商标,并且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他人即使成功注册商标,使用人也可以不算作侵权。从一审法院判决老王败诉的情形来看,似乎老李符合这个情况,但从事实的细节展开分析,情况却并非如此简单。

  2008年,大众点评出现了关于老王的“老王烧饼”店的最早点评记录及图片记载。之后,江苏省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消费主张》栏目也对店面作出宣传报道。从客观证据来看,老王的“老王烧饼”店至少在2008年就已经获得良好商誉。

  那么老李所主张的在先使用抗辩,“在先”究竟是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还是商标使用之前呢?在二审中,老王的代理律师主张,在先使用应该在商标申请注册日前进行在先使用,而且同时应早于商标申请人对商标的使用。最终,二审判决对于在先使用的认定支持了老王的观点,认为商标在先使用除了要在商标申请之先,同时也要在使用之先。

  近年来,围绕老字号而产生的商标纠纷层出不穷,笔者建议,法院判决要平衡各方利益,明确在先使用行为,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杜袁成)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在商标之战中,如果企业不懂得如何使用商标,也许会引发不必要的风险。觉得这样说危言耸听吗?那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企业注册下来的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就会被撤销,诸如这些细节作为商标的使用规范之一,您不得不知。

1.在什么地方使用?

商标法第9条第2款: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实施条例第37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2.标注方式

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只有三种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后面加注。

①“注册商标”,②“注”字,注字外面加一个圆圈,③“R”,R外面加一个圆圈。

标注的位置应为注册商标的右上方或者右下方。一些企业为追求美感随意摆放标注位置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3.文字图形等不能自行调整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可见,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必须要与注册证的相符,商标要素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要素需要按照颜色、比例及其固定的组合使用,不允许自行对商标自行调整后再当作注册商标使用。不少的企业对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还不清楚,以致于经常出现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而导致被工商处罚及限期整改。

4.同一类别使用权限

另外,商标专用权的范围要看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商品范围,如一个企业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是“服装”,按照很多企业的发展模式,今后可能也会涉外到“鞋子、领带”等产品上,虽然两者从分类表上看是属于同一个类别,但因为“鞋子、领带”并不在核准的范围内,它就不拥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企业在这些商品上使用商标,必须要重新申请注册,否则就会违反商标法而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5.避免商标失效

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的一,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②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③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④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6.未被注册商标的建议

很多企业在商标提交申请后就希望获得法律有效的保护,在目前看来不容易现实。提交注册的商标,是否能获得授权是不确定的,它需要经过商标局漫长的审核过程,且在公告阶段也存在着被异议的风险,所以一些有特色的标识若无法在短期内获得商标专用权,则可以通过著作权、专利外观两种形式来保护。从法律上来说,已经申请注册但未获授权的商标并不能获得优于未提交注册商标的保护。

7.很多标志不能作为商标

商标法规定,同中国、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能作为商标。具体内容,可以参照商标法第十条,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此外,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禁止使用。

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注册商标的使用应该注册的问题从商标法及实施条例有很明确的规定,而对于未注册商标使用从形式上来说是比较随意,但存在的问题是无法获得法律很好的保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应充分重视商标的注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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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费用一般多少钱

商标使用方式是指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即申请人以何种方式或者在何种情形下如何在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商标。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商标使用方式的示例:

1.该三维标志将在商品、商品包装上使用,或者用于商品的广告宣传、展览、促销和其他商业活动;

2.说明颜色组合商标中各色块用于商品的具体使用位置,如,该颜色组合中黄色用于行李箱正面,黑色用于行李箱背面;

3.该声音标志在广播、电视、网络或者户外广告宣传中使用;在打开、关闭或者使用商品过程中使用;在公司网站上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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