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吗2025,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吗

房产纠纷 编辑:王安熙

一、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吗2025,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吗

一般不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根据房地产证明书登记人的名字认定房子归属。

二、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不动产归属以房产证的登记为准,因此房产证登记的谁的名字就认定房子属于谁;既然房产证登记的是被执行人的名字,则认定该房就属于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能否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

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要件主义,登记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必然要求。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房产的备案登记人、缴纳购房契税人、购买按揭贷款合同方是谁,房产就该谁所有。对案外人的异议,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其是否系权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四、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什么

法律分析: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下: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2、借名购房的事实认定困难。3、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房屋无法追回。4、出名人的购房资质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五、借名买房合法有效吗?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借名购房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借名买房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限购令”等违反法律法规是不合法的,即使签署借名合同也是无效的。1、借他人之名购买房屋。2、非产权人的受托人基于私下委托以自己名义签订售房协议,构成隐名代理,买方以受欺诈主张合同无效难以被法院支持。3、借名购房必然意味着登记物权非属实际权利人所有,在借名行为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情况下,借用人只享有债权,在借名人无权处分情形,存在借用人丧失房屋所有权而无法向第三人追及的风险。4、经开发商同意,从亲友手中购买转售商品房,即使实际交款并入住,但产权人未变更,亦无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资证明,就会存在某现实案例中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六、是否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

“借名买房”不能作为解封房产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记载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有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错误,否则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分析

问题解答:

不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其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拓展延伸

借名买房是否能成为解封房产的有效主张?

借名买房作为解封房产的有效主张存在争议。在某些情况下,借名买房可能被认定为一种规避法律限制的行为,因此无法成为解封房产的有效主张。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借名买房可能被视为一种合法的财产转移方式,可以为解封房产提供支持。具体是否能成为有效主张,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案情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来解封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记载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否则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借名买房作为解封房产的有效主张存在争议,具体是否有效需根据当地法律和案情判断。建议当事人在类似问题上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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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借名买房能否阻止强制执行,借名买房能否对抗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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