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不取钢板可以做伤残鉴定吗2025,交通事故不取钢板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钢板未拆除时不可进行伤残鉴定。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提前评定。有固定物需取出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钢板未拆除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是否必须进行钢板取样?
在交通事故中进行伤残鉴定时,钢板取样并非必须。伤残鉴定是通过医学评估来确定事故导致的伤害程度和残疾程度。尽管钢板取样可以提供额外的证据支持,但它并非必需。医生可以根据受伤者的症状、体征、影像学检查等综合评估,进行伤残鉴定。然而,钢板取样可以提供更直接的证据,特别是在骨折等情况下。因此,是否需要进行钢板取样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专业医生的判断来决定。最终目的是确保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进行伤残鉴定时,钢板取样并非必须。伤残鉴定是通过医学评估来确定事故导致的伤害程度和残疾程度。尽管钢板取样可以提供额外的证据支持,但它并非必需。医生可以根据受伤者的症状、体征、影像学检查等综合评估,进行伤残鉴定。然而,钢板取样可以提供更直接的证据,特别是在骨折等情况下。因此,是否需要进行钢板取样应根据具体情况和专业医生的判断来决定。最终目的是确保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不取钢板可以鉴定伤残吗
不去钢板可以进行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交通事故骨折钢板没取能做伤残鉴定吗
交通事故骨折钢板没取是否能做伤残鉴定,需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内固定不需取出的,则在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鉴定;2、如果仍然需要取钢板的,则应在取出钢板后再做鉴定,否则在鉴定伤残后,取钢板的费用需要伤者自己承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四、取完钢板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存在一个最低的医疗期,根据存在骨折的情况最低需要三个月的医疗期,是从治疗开始计算,但是是否满足鉴定要求还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如果是取出内置物的话,应该不需要这么长时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五、有钢板能做伤残鉴定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钢板是否能做伤残鉴定的问题,其当事人在有钢板不影响做伤残鉴定,在终结治疗后的三到六个月内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六、没取钢钉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工伤骨折打了钢钉未取是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固定需要拆除的,没有拆除之前,对拆除之后的状不确定,不属于伤情相对稳定容状态,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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