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都有哪些补偿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通常需承担以下补偿:
其一,丧葬补助费。这是用于料理职工丧葬事宜的费用,具体标准一般由当地规定,通常按照一定月数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或职工本人工资来确定。
其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通常为职工的直系亲属,标准也多根据当地政策,可能以职工本人工资或当地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定倍数计发,旨在慰藉家属。
其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若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存在困难,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定期发放补助,以保障遗属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会考虑遗属的年龄、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此外,若职工死亡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还可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应补偿,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各地规定存在差异,应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公休日职工值班有补偿吗
公休日职工值班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值班属于正常工作安排,仅需员工在公休日在岗简单处理事务,未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一般无额外补偿,但单位规章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值班期间劳动者从事了与正常工作相当的劳动内容,应认定为加班。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实践中,判断是否为加班,关键在于劳动者是否实质提供劳动、是否超出日常值班的合理范围。职工应注意保留值班相关证据,如值班安排通知、工作记录等。若与单位就值班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三期女职工可以强制解除合同吗
三期女职工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被强制解除合同。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旨在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比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需证明女职工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且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履行了民主程序并向女职工公示。
总之,不能随意强制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否则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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