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福建省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卫诗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福建省住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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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2025年第十八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其中福建1080人上榜,一起来看看——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曹长义等16201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5年第十八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5月12日

初始注册

福建省(56 人)

增项注册

福建省(11 人)

重新注册

福建省(1013 人)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福建省住房建设厅官网

2023年1月16日,福建福州俯瞰。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实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紧评估、应调尽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支持各地根据多孩家庭、租赁住房等实际,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同时,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10月1日起,全省九市一区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由25%下调至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10月31日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鼓励省内法人银行尽快落实政策、提前完成批量调整工作。

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鼓励各地在国庆期间举办房展会,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开展线上线下营销让利,支持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以团购方式组织职工购买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各地探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有效释放存量改善性需求。支持有需求的城市购买符合相应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加大房地产市场正向宣传引导,精准解读最新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

9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已取消的要全面落实到位,未取消的要抓紧评估、应调尽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支持各地根据多孩家庭、租赁住房等实际,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10月1日起,全省九市一区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由25%下调至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10月31日前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鼓励省内法人银行尽快落实政策、提前完成批量调整工作。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鼓励各地在国庆期间举办房展会,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开展线上线下营销让利,支持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以团购方式组织职工购买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给予团购优惠。支持各地探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有效释放存量改善性需求。支持有需求的城市购买符合相应条件的存量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加大房地产市场正向宣传引导,精准解读最新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30日

来源:观八闽综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证书查询

最新!

福州、龙岩、宁德

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起来看——


福州

1月24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阶段性支持购买自住住房

有关政策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文件精神,购房人于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享2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

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应在一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缴存人家庭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例如张先生家庭在鼓楼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台江区无自住住房,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台江区新购自住住房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通知》还明确了购房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龙岩

1月20日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通知

“一人购房可以全家帮忙”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执行时间

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属于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需在该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住房)的以取得新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提取顺序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必须先提取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如果配偶方不是所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则不得提取配偶方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办理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申请材料是什么?

购房人父母或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提供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所规定的全部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能证明与购房人关系的相关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如户口已迁出无法查验的,提供户口迁移相关材料并与现户口本身份证号码进行对比核实查验)。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的提取金额

申请提取支付首付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

申请提取支付购房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宁德

1月22日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升至60万元。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

·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

·进一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多子女家庭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

·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办理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宁德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优化高层次人才政策

持“三都澳英才卡”白金卡的人才,在宁德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一次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倍的优惠政策。持“三都澳英才卡”金卡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夫妻双方都持“三都澳英才卡”的,不叠加享受。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福州日报、龙岩公积金、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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