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一个问题两种风险三人防范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余涛航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权的风险及防范,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一个问题两种风险三人防范。一个问题是合同解除问题,两种风险是错把无效当有效和解除不成蚀把米,三人防范是专业法律人、专业工程人和专业造价或鉴定人提前介入进行风险防范。具体分析如下:

一、一个问题:合同解除问题
二、两种风险:
(一)错把无效当有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也无需解除,直接主张无效,不受时效限制。还有合同不成立未生效情况。

(二)解除不成蚀把米。
1.解除不成的意思是指解除理由理由不充分,解除合同诉求请求不成立。一看解除理由是否成立,二看解除程序是否合法,三看解除时机是否成熟,四看解除方式是否正确。
2.蚀把米包括:
(1)继续履行。解除不成,继续履行。耽误时间,打了一圈回到解放前。
(2)承担违约责任。解除不成,构成违约。
(3)损失自己承担。
三、三人防范
(一)专业法律人。解除合同需要专业法律人提前参与,评估风险,固定证据,提前准备。具体审查的内容有:解除原因、退场交接、解除通知、是否需要公证、诉讼成本和风险等等。
(二)专业工程人。解除合同需要专业工程人提前参与,评估风险,固定证据,提前准备。具体审查内容有:工程验收、退场交接界面是否清晰、旧施工队伍退场、新施工队伍进场、手续办理、资料交接、剩余材料的利用和资料的补充等等。
(三)专业造价或鉴定人。合同解除需要需要造价或鉴定人提前参与,评估风险,固定证据,提前准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损失、鉴定时间长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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