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债务中恋爱时期的借条有效吗
一则武汉债务案例,王某和刘某于2012年至2016年7月期间为男女朋友关系。根据双方的举证,王某于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多次通过银行账户或支付宝、微信向刘某转账,数额大多为几千元,共计22万余元。该武汉债务案中刘某于2012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亦多次通过银行账户或支付宝、微信向王某转账,数额亦大多为几千元,共计28万余元。除此以外,刘某还为失业期间的王某缴纳社保,还刷卡2万6购车;2016年4月30日王某代刘某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购房税费3万元。
2016年4月28日,该武汉债务案中刘某向王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刘某从王某处借款5万元,因无法立即归还,限期一年还清。对于该借条的签订过程,王某表示当时双方争吵涉及金钱问题,其让刘某还钱,刘某就出具了该借条。刘某则表示当时双方确实在闹分手,王某称在恋爱期间向刘某转账很多钱,要求刘某支付分手费,当时王某喝了酒,刘某迫于无奈才出具了5万元的借条,但后来双方和好了,到2016年7月双方确定分手时,王某表示已经撕毁了该借条,故刘某要求王某出具了一份双方没有经济纠纷且同意搬离刘某住所的声明,但王某在8月搬离时趁刘某不在家将该声明拿走了。2016年9月23日,该武汉债务案中王某向刘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从刘某处借得3万元,其中2万元于2016年10月15日归还,剩下余款该年年底还清。该武汉债务案中刘某当天向王某转账3万元。关于该借条,刘某表示王某以需要进行手术为由借款,王某则表示表示该3万元是刘某偿还的借款,刘某要求其出具借条才还款3万元,故其出具了该借条。
武汉债务律师:本武汉债务案中的争议焦点主要是王某主张的借贷关系是否能够成立。法院在审理类似该武汉债务案件的时候,除了对借据、收据、欠条等武汉债务债权的凭证进行审查之外,还需要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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