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与王先生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育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协议孩子由陈女士进行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陈女士称,抚养费能否要求对方支付到孩子参加工作为止?
丘敏律师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因此,离婚后,一方负担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抚养费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此外,双方可以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的期限。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抚养费能要求对方支付到孩子参加工作为止吗合法吗
●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说明支付的来龙去脉
●给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明细吗
●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消费依据
●抚养费可以找他爸妈要吗
●抚养费要求当面给孩子
●抚养费能不能不给对方
●给抚养费可以要求要发票吗
●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说明支付的来龙去脉
●抚养费可以直接给孩子支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