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公交站撞到行人怎么赔偿2025,下公交车被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 编辑:施凯

一、电动车公交站撞到行人怎么赔偿2025,电动车公交站撞到行人怎么赔偿

电动车撞伤行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规则常识如下:
1、过马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
2、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4、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
5、在人行道内行走,有人行道的靠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
8、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9、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综上所述,行人从公交车站穿出被电瓶车撞到,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电瓶车的速度和行人的行动。电瓶车通常比较快,而行人在穿越马路时可能会没有看到车辆或者没有注意到车辆的速度。这种情况下,行人很容易被电瓶车撞到,导致受伤或者死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行人应该在穿越马路时仔细观察周围的车辆,特别是电瓶车。电瓶车司机也应该注意行人的行动,减速或者避让行人。此外,政府也应该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提高电瓶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二、下公交车被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下公交车被电动车撞了,是电动车的责任。公交车下人的时候,都是在公交站,公交车停靠公交站,其它的车辆不许驶入公交站,电动车能撞上一个刚刚下车的乘客,肯定是违章驶入了。所以是电动车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公交车和电动车相撞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情节,看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哪个负责

一、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哪个负责1、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被汽车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1)如果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由电动车一方承担;(2)如果机动车存在过错的,则由机动车承担责任,根据电动车一方的过错轻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五、走路人被电动车撞了谁的责任?

走路人被电瓶车装了,在走路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算电瓶车全责。如果没有完全按照交规来行走导致被电动车撞到,那双方都有责任。看撞伤是否严重,是否需要报警处理。根据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六、骑电动车被公交车撞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首先保护现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对结果无异议的,自行撤离现场。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报告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划分责任。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立即报告交通警察处理。如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并清楚基本事实,可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再协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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