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再犯属于特别累犯吗,大量掺假的毒品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 编辑:戴阳

一、毒品再犯属于特别累犯吗

累犯可以细分为一般的累犯与特殊的累犯两种类型。

而毒品再犯并非必然等同于特殊累犯。

特殊累犯主要指的是那些在触犯特定严重罪名(例如煽动颠覆政权、开展恐怖主义活动、实施重大贪污受贿等)之后再次犯罪者。

毒品再犯所涉之人则是再次以毒品为对象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虽然毒品犯罪确实可能构成累犯,但要确定其是否被归入特殊累犯的范畴,必须综合考虑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大量掺假的毒品怎么量刑

按照咱们国家《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毒品数量就是实际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或非法拥有的数量来算,不是看纯度。

这就说明我们对打击毒品犯罪是很严格的。

虽然有些罪犯会在毒品里掺假,让毒品总量变多,危害也就更大,所以这些人肯定得受重罚。

但为了保证量刑过轻或过重的问题,对毒品犯罪的判刑不能只看数量,还得看其他因素,比如刑法总则的量刑情节,还有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情况。

三、法律对于毒品累犯会加刑多久

依据我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任何形式的贩卖毒品行为,不论其数量大小如何,均应受到严厉打击与刑事追究,并处以相应程度的刑事处罚。

对于那些涉及毒品再度犯罪者,则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制裁。

另外,根据刑法同样明确的规定,累犯必须承受更重的惩罚。

具体而言,贩卖毒品的数量以及类型是决定是否构成累犯的重要因素。

依照现行刑法典的规定,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等严重刑罚的罪犯,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减刑后,若在五年内再度触犯有期徒刑以上重大罪行的,即被认定为累犯,且应受到严格的从重处罚。

然而需注意的是,如果属于过失犯罪或者犯罪者尚未满十八岁,则不在此列。

《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来源:中国法院网-法律对于毒品累犯会加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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