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以什么量刑为主的
针对涉及到毒品犯罪的审判问题,其判定量刑的主要依据在于犯罪案件所涉及到的毒品种类、数量、纯净度以及相对应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对整个社会环境所造成的整体损害程度。
就针对如贩售、制作、运输或是走私等严重毒品犯罪行为而言,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了严格的刑罚措施,特别是在涉及到大量毒品的犯罪案件中,刑罚力度更是尤为严峻。
除此之外,对于初次触犯法律、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者等特殊情形,法律亦明文规定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毒品犯罪不仅对个体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它也对我们的家庭及社会秩序带来巨大冲击,因此,针对此类罪行,法律采取的是坚决的零容忍态度。
二、毒品案量刑多久开庭的
毒品案件的量刑与庭审日期之最终设定,往往取决于诸多因素,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毒品的品种及数量、犯罪嫌疑人的累犯历史,以及调查及审理过程中的进展状况等等。
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毒品犯罪属于十分严峻的刑事案件类型,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型犯罪设定了极为严格的惩处标准。
一旦涉案案件正式启动司法程序,法院将会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深入审查,且在尽可能便捷的时间段内妥善安排开庭事宜。
至于开庭日期的具体确定,通常是在案件受理之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完成,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每起案件的独特性质,开庭日期的具体时间也可能存在差异。
三、贩卖毒品一百多克量刑
对于非法贩卖毒品重量达一百余克的案件,其量刑往往呈现出相当严厉的态势,这是由于此类犯罪对社会稳定及公众身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所致。
在调整量刑时,各级司法机关会依据毒品种类、纯度状况、非法贩卖频率、涉案范围以及是否属于有组织犯罪活动、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犯罪动机等众多因素,进行慎重分析并做出判决。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罪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展现暴力倾向或使用过威逼手段,抑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向未成年人群体供应毒品等,那么量刑结果将会更为严苛。
倘若罪犯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建构立功表现,甚至具备其他可以减轻罪责的情节,那么量刑力度或许会相应地有所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中国法院网-贩卖毒品一百多克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