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司法局局长,廊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卫成涛

廊坊市司法局局长,廊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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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司法局电话

“您好,这里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您解答……”3月20日,在廊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铃声阵阵,接线律师们耐心接听群众来电。

“去年,我们热线平台共接答咨询6.5万人次,平均每天有近180个电话打进来。”廊坊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吕丹介绍。

线数量多、咨询范围广,如何保障服务质量?廊坊市制定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考评办法,明确各项服务评价标准,并常态化组织接线律师进行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等。

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但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不能打折扣。近年来,我省下大力气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行优化升级。

“根据不同时段的法律咨询需求量,我们指导全省各地动态设置热线座席,并在原有综合法律咨询热线基础上,在省平台增设涉企、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3条咨询专线,对座席设置、话务接听等进行调整完善,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互联互通、一键转接。”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此次修订条例,着重对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作出进一步规范。

条例明确,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调查取证、查询咨询、复制资料工作予以支持,减收或者免收相关费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相关单位应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等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法律援助数字化管理水平。

来源:廊坊人大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

投稿邮箱:gmyfzxmtzx@163.com

廊坊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名单

2月19日,廊坊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座谈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化,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廊坊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廊坊开发区法制工作负责同志、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参加座谈。

会上,廊坊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等7个市直部门,以及文安县、固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3位司法局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分享了在涉企行政检查中的实践经验与成果,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广阔思路。

随后,与会人员还就涉企行政检查“一企一清单”制度、加快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业务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保障等四个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最终达成了广泛共识。

会议强调,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验收之年,以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 - 2025年)》的终期评估之年,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能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此次座谈会的成功召开,为廊坊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明确了方向,细化了任务。未来,廊坊市司法局将以实际行动推动廊坊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迈向规范化、科学化的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后盾。

廊坊市司法局刘德生

12月2日,廊坊市司法局在三河市成功举办2024年“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暨通武廊法治文化建设交流会。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展现了三地法治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深化了“通武廊”协同普法工作,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通武廊”三地司法局局长、主管普法工作副局长、科室负责人;三河市委有关领导;廊坊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主管普法工作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参加活动。此次活动特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教授、讲师出席。

活动首先召开了通武廊法治文化建设交流座谈会,与会人员围绕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挑战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宝贵经验,分享了丰硕成果。随着廊坊市2024年“宪法宣传周”法治文艺汇演精彩上演,文化交流活动达到高潮。“通武廊”三地演员带来的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融思想性、原创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生动展现了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与引领作用,为现场300余名观众送上一场视觉盛宴。最后,与会人员一同前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河市燕郊镇西柳河屯村参观学习,实地感受了法治文化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强化法治引领,深化区域合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三地深入融合,分享“通武廊”普法工作的宝贵经验与创新成果,共同探索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路径,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通武廊”协同普法工作迈向更高水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贡献法治力量。

廊坊市司法局李松子副局长

法律援助如何更加彰显法治温度

——新修订的《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解析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到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侯 也摄

3月26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本报记者 霍相博摄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在内容上有何调整?为何进行调整?实施后发挥了哪些作用?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扩面

对重点人群开展

有针对性法律援助服务

“没签合同能算工伤吗?究竟该谁付医药费?”

3月19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近期,农民工马某到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他在建筑工地务工期间不慎摔伤,长期住院治疗,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医药费无人支付。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们立即开通了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此案。”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王尧说,通过追溯用工链条,律师顺藤摸瓜找到了马某的实际用工单位,并向该单位出示了住院记录、医疗票据等证据,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10天后,双方达成调解,马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案件能够快速办理,离不开河北省持续实施的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说,2023年以来,河北省在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还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实现“应援尽援”,每年对重点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万件以上。

这些探索与实践,为条例的修订提供了有益参考。

失独家庭成员申请法律援助,可不受经济条件限制;因突发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出现暂时经济困难的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翻看新修订的条例,字里行间尽显法治温度。同时,在民事、行政代理事项方面,条例还增加了涉及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6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

“扩面是此次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总结吸纳此前好的经验做法,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放宽了申请法律援助的限制,降低了门槛,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群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桂旺说。

提质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

服务平台

“您好,这里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您解答……”3月20日,在廊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铃声阵阵,接线律师们耐心接听群众来电。

“去年,我们热线平台共接答咨询6.5万人次,平均每天有近180个电话打进来。”廊坊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吕丹介绍。

接线数量多、咨询范围广,如何保障服务质量?廊坊市制定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考评办法,明确各项服务评价标准,并常态化组织接线律师进行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等。

法律援助是无偿服务,但对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不能打折扣。近年来,河北省下大力气对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进行优化升级。

“根据不同时段的法律咨询需求量,我们指导全省各地动态设置热线座席,并在原有综合法律咨询热线基础上,在省平台增设涉企、未成年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3条咨询专线,对座席设置、话务接听等进行调整完善,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互联互通、一键转接。”河北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此次修订条例,着重对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作出进一步规范。

条例明确,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调查取证、查询咨询、复制资料工作予以支持,减收或者免收相关费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通过案卷检查、回访受援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相关单位应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等平台,推动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法律援助数字化管理水平。

便民

积极为特殊困难当事人

提供上门法律援助

3月21日一早,唐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指派的援助律师李昕航就赶到丰南区王兰庄镇某村,为受援人齐某现场准备诉讼材料。

齐某家庭经济困难,此前在外打工时,因一次事故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因高额的医疗费用难以支付、未来的生活来源难以保障,齐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审胜诉。

“但对方当事人不服,提出了上诉。考虑到齐某行动不便,我们便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帮助他二审应诉。”李昕航说。

据了解,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时,一般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说明和案件相关材料等。但在实际情况中,不少申请人受限于身体、经济状况和文化水平等,无法及时、有效、准确提供材料。

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米”,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新修订的条例在对申请事项作出规定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提升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

条例明确,申请人可以通过服务窗口、网络平台等方式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线上办理、就近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条例还规定,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行政区域流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在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提供法律援助。

持续以法治温度护航民生福祉,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已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对有需要的人员实行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也将适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援助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援助服务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霍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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