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机构能否征收土地
临时机构一般不能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是国家行为,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依法进行土地征收。临时机构通常不具备征收土地的法定权限。
土地征收涉及到众多法律程序和公共利益等重大问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如果临时机构擅自进行土地征收,其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相关权利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情况中,若确有建设等需要使用土地,应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并给予合理的补偿等安排。总之,不能随意赋予临时机构征收土地的权力,以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立案后撤案需要费用吗?
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撤案通常不需要额外的费用。立案是为了启动司法程序,而撤案则是在某些情况下终止该程序。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在立案后申请撤案,法院通常会准许,且不会收取额外费用。这是因为撤案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不会因此而增加额外的成本。
在刑事诉讼中,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撤案,一般也不会收取费用。但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撤案可能需要经过检察机关或法院的批准,且可能会涉及一些手续和程序,但通常也不会有专门的撤案费用。
总之,立案后撤案一般不需要费用,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类型、诉讼阶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三、辽宁房屋征收补偿多少钱
辽宁房屋征收补偿的金额并非固定统一数值,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1.房屋的区位:位于繁华地段或偏远地区的房屋补偿差异较大,繁华地段通常补偿更高。
2.房屋的面积和结构:面积越大、结构越复杂的房屋,补偿金额相对越高。
3.房屋的用途:商业用途的房屋补偿通常高于住宅用途。一般来说,辽宁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等。房屋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确定;搬迁补偿用于补偿因征收房屋而搬迁所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用于保障被征收人在临时安置期间的生活需要。具体的补偿金额需根据当地的征收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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